晚上10点楚歌再次准时进入暗沙的游戏世界。
选择张任侠的身份之后继续尝试通关副本。
此时他的职务是光州的司法参军主要的工作就是处理各种民事和刑事案件。
第一阶段的案件都比较简单楚歌对照着当时的律法进行处置基本上没有犯太大的错误都顺利通关了。
在经过跟虞稼轩见面的剧情之后张任侠的副本挑战内容也顺理成章地进入了第二阶段。
此时距离牛渚之战还有9年时间。
楚歌本来以为第二阶段的挑战会有所变化却没想到他的任务还是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
虽说这些案件的复杂情况似乎比第一阶段有所提升而且里面有一些案件带着陷阱、需要仔细甄别但整体来说工作性质没变。
楚歌也没想太多只是按部就班地处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
就像当初盛太祖批阅奏章一样查找法律条文在心中做出判决而后游戏系统就会自动地去执行各种细节并且将这些案件的处置方式上报给此时已经在朝堂中成为参知政事、获得实权的王文川。
一个个案件快速地处置完毕。
楚歌本以为自己处理得没什么问题、应该能够顺利进入下一阶段却没想到在他处理完最后一个案件之后视野中却雾气弥漫重新回到了第二阶段的最初状态。
“失败了?”
楚歌感到很诧异这明显是通关失败的表现。
可为什么会失败?
“奇怪我明明把所有的案件都按照律例来处置了应该没有十分严重的漏判和错判
“难道说第二阶段的这些案件中隐藏着某些我没发现的大案要案?
“没道理碍”
楚歌再次进入游戏将第二阶段所遇到的各种案件又过了一遍。
跟第一阶段不同的是这次的案件重复度明显提升了其中大部分复杂的案件他之前都曾经见过。
显然两个阶段的“断案”也是不同的游戏机制。
第一阶段的案情都特别简单所以如果允许玩家反复尝试的话很容易就可以通关所以要有很强的随机性。
但第二阶段的案情就复杂多了玩家在不知道正确答案的情况下如果不动脑子的话不可能通过笨办法来试出答案所以有许多案件会重复出现。
而且楚歌按照之前扮演“皇帝”身份盛太祖时的经验推测第二阶段的这些案件中必然隐藏着某种东西等他去发现。
就像在“皇帝”身份扮演时需要从堆积如山的奏折中找到南北榜案、空印案等关键案件还要找出杀司马延的这个环节。
于是楚歌又认认真真地过了一遍。
直到他看到了一个之前见过的名字:阿云。
“这个案件难不成还有其他的处置方式?”
楚歌又把此人涉及的案件认认真真地给过了一遍。
“有妇阿云母服中聘于韦。云许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寝田舍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吏求盗弗得疑云所为执而诘之欲加讯掠乃吐实”
案件本身的内容其实并不复杂。
光州当地有个叫做阿云的十三岁少女父亲早亡母亲亡故后孤苦无依被叔父以几石粮食许给一个叫做韦大的人为妻。
韦大容貌丑陋阿云不想嫁于是就在晚上等韦大睡觉的时候潜入他的家中持柴刀砍伤了他。
不过阿云毕竟年纪幼小当时只有十三岁所以未能将韦大杀死只是砍了十余道创口、砍断了他的一根手指。韦大在睡梦中惊醒慌乱中抬手阻挡于是阿云就丢下柴刀逃走了。
追查此案的官员调查一番认为并非盗匪所为于是将阿云抓了起来一番诘问之后阿云吐露实情承认了自己谋杀韦大未遂的事情。
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栽赃陷害案情清清楚楚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疑问。
楚歌很清楚暗沙这款游戏考验的是玩家的判断力而非刑侦能力既然没让玩家去亲自审问犯人、去现场勘查那就说明这些信息基本上是没问题的玩家可以放心地以此为依据进行断案。
所以他上次按照当时的律法先判了阿云死刑后来又改判了绞刑。
之所以这样判是因为按照当时齐朝的法律谋杀亲夫就是板上钉钉的死刑;而普通的“杀人以伤”也就是说谋杀未遂造成对方受伤的判处绞刑。
楚歌最开始以为这是一起谋杀亲夫的案件那么就只能判处斩首。
但是后来他注意到这里面还有一个已知条件“母服中聘于韦”。也就是说阿云是在为母亲服丧期间被聘给韦大的。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子女守丧期间不得婚嫁所以这个婚约本身应当是无效的。
既然如此那就不能以谋杀亲夫论处而是要以杀人未遂论。斩首自然也就改成了绞刑。
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楚歌还庆幸了一下。
万一标准答案是绞刑而他判了斩首那岂不是很有可能导致通关失败?
但转念又一想不管是死刑还是绞刑阿云总是要死的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对于这个案件楚歌当然对这名十三岁的少女充满了同情。
因为从案情上来看这明显就是一次“吃绝户”的行为。
阿云的父亲早亡母亲也去世了。结果就在她给母亲服丧的期间叔父就迫不及待地把她给卖了用她换了几石粮食强迫嫁给了一个她十分不喜欢的人。
当然韦大其实也比较无辜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是个坏人他只是比较贫穷而且长得很丑就被阿云砍了十几刀还被砍断了一根手指。
要说这起悲剧是谁造成的表面上是阿云那个吃绝户的叔父而更深层次则是当时女子不能自由嫁娶、不能掌握自身命运的社会体制。
如果按照现在的观点来看阿云的婚约不成立本身又是未成年而且情有可悯就算以谋杀未遂论也不该处以死刑。
但此时楚歌扮演的是齐朝的一名司法参军自然只能以齐朝的法律来论处。
否则给阿云网开一面之后其他案件中的犯人又要怎么办?
现代和古代的法制观念本来就有很大的差别总不能全都按现代的法律来判那样的话这副本也就别指望着能通关了。
所以上次断案时楚歌完全没有觉得自己“绞刑”的判决有什么不妥。
他确实很同情这个女孩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他也实在是做不了什么。
但第二次看到“阿云”这个名字之后楚歌却又敏锐地感觉到这个案件似乎与其他的案件相比有一些不同。
“难道说阿云可以不死?
“也没道理吧。
“死刑案件要上报给大理寺和刑部批准而这两个部门是一定会批准的因为不论是斩还是绞都是按照当时的律法做出的判决。
“这两个部门肯定要维护齐朝律法的权威不可能自己去推翻律法中的规定。
“所以上报之后的结果肯定还是当即批准。
“那么给王文川单独请示一下是否会有不同?”
楚歌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此时他扮演的是张任侠职务是司法参军。按理说此案涉及到死刑那么就要层层上报从知府到大理寺、刑部最终才能确定。
但从上一次的经历来看上报的结果肯定是批准死刑。
楚歌倒是想救下这个叫阿云的女子至少免掉她的死罪争取个流放之类的刑罚但从律例上来看却又完全找不到任何支撑。
所以他才突然想到或许应该向王文川单独请示一下。
张任侠此时是颇受王文川赏识的两人是亦师亦友的关系。
王文川赏识张任侠的人品、性格与才能此时让他做光州的司法参军其实是存了为新法培养人才的想法。只要张任侠愿意王文川很快就会将他提拔起来。
而在光州担任司法参军的期间张任侠也确实可以将光州这里发生的一切事情直接上报王文川也都会批复。
历史上也正是因为王文川的这些行为让张任侠十分感动并引为知己。
楚歌也不确定把这个难题抛给王文川是否就一定能有所变化但至少可以试一试。如果王文川也没反应那就说明问题不是出在这个案子上。
想到这里楚歌把包括阿云案在内的三件自己有所怀疑的案件给誊抄了一遍写上了自己的处置方案并上报给了王文川。
游戏中省略了无意义的等待时间所以楚歌很快就收到了王文川的答复。
而这个答复让他既意外又惊喜。
“另外两个案件王文川都表示了赞同但唯独阿云案他要我再斟酌一番!
“也就是说这个阿云案确实有其他的处置方式?
“可是王文川也没说具体要援引哪条法律。
“只能我自己琢磨了”
虽说仍旧没什么头绪但楚歌还是精神一振因为王文川的回复让他确定了方向。
王文川的意思肯定是要改判的。
但此时楚歌需要解答两个问题:第一是为什么要改判?
要知道王文川此时是参知政事可以说是贵为宰执他为什么会对一个普通的少女杀人未遂的案件如此上心?
单纯用朴素的同情心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同情心肯定是一个方面但肯定也有其他更重要的方面。
第二是如何改判?
按照当时齐朝的律例杀人未遂造成对方受伤的就是判处绞刑这是不可能更改的。
别说是张任侠了就算是王文川或者是大理寺、刑部的人也不可能硬是把法条给改了。
楚歌想来想去有能力让阿云不死的人只有一个。
那就是皇帝!
在古代社会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而一个国家的法律基本上也都是由皇帝来最终拍板的。
如果皇帝觉得一条法律不合适那么是有改动可能的。
然而要让皇帝直接为了阿云改掉“杀人未遂处以绞刑”这一条仍旧不太现实。
一方面这条律法是齐朝一直都有的也就是说齐朝从皇帝到大臣基本上都认可这种处罚方式。皇帝没有理由去改变这条法律。
另一方面就算皇帝也对阿云有所同情但为了就一个平民百姓而改了齐朝的律法这种事情他是干不出来的。那会遭受很大的阻力。
楚歌一番分析之后最终得出结论。
“能救阿云的人只有皇帝。
“但皇帝不可能直接改掉这条律法因为阻力太大他也没有足够的动机。
“那么如果是皇帝已经说过的话、颁布过的诏书与这条法律发生冲突呢?又或者皇帝有足够的动机判阿云不死呢?
“从王文川的反应来看他这位宰执显然是有强烈动机保阿云不死的。那么目前还支持王文川变法的皇帝自然也可以被传递这种动机。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在于王文川救阿云的动机是什么?
“嗯恐怕除了朴素的同情心之外就只能有一个原因了。”
楚歌分析一番最终还是落到了两个字上。
新法!
他推测王文川之所以给他下命令让他想方设法地改判、救下阿云是因为这个看似并不起眼的案件跟新法有潜在的关联。
如果这种推测成立的话那一切就都串起来了。
楚歌立刻把皇帝的诏书和手谕给翻了一遍果然找到了一些线索。
在此之前皇帝曾经下发过一条手谕:谋杀已造成人身伤害但官员在审问犯人并对犯人用刑之前犯人如实供认犯罪情节的以自首对待将谋杀罪降低2个等级进行论罪。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这条手谕的指示将阿云定为“自首”那么阿云就可以不死。
至于为什么王文川希望阿云不死?
因为只要确定了皇帝手谕确实可以凌驾于当时的法律之上那么变法也就有了依据。
换言之在王文川看来这个不起眼的案件恰恰是变法的一个绝佳突破口。【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