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其他小说 > 日久生情见人心 > 第21章生活叙事(7)
  一,小学时候的我,插秧被水蛭咬

  我这里所说的种田,不是网文世界里面的种田,纯正的就是家里几亩地的意思。

  暑假在家的我,也跟着他们在田间劳作,这段故事就让我想起了曾经小学和初中时候,我天天放学回家,不写作业,就跑到田里插秧的情景。

  那个时候田里经常会有水蛭,还喜欢爬进我的裤腿里面,然后吸我的血液。

  想想这个事就有点后怕,曾经有一次,一只小小的水蛭跑进我的五个脚指头的缝隙中。

  然后我竟然伸手去抓,我很害怕它爬进我的手上,但是更害怕它此刻在吸收我的血,水蛭咬人的时候感觉不是很明显,大部分是已经出血了,我才发觉它爬上我的脚。

  于是,我鼓起勇气,用手去把它抓下来,然后放到地上细细观看起来,接着我用了一根小棍子,就把它端起来,然后放进了一个小水瓶,小水瓶里面装了一点水,我直接是把它扔进里面去。

  盖上盖子,水比较清澈,瓶子是透明的,我好方便观察。只见小水蛭在里面走动起来,有点躁动不安。

  谁让你咬我的,你在田里过的不好吗。非得爬上我的脚,害的我出血,还一直很痒,痒的时候特别想要捞它,接着又是一片血液流出。

  流了几次血液,我脚被水蛭咬过的地方基本开始结疤。

  即使结疤了,有时候还是会有一点痒,别看一只小水蛭咬了一下,没有特别大的问题什么的,结疤了,伤口好了。有时候还会痒起来,只是痒的程度更小了。

  把它咬过的地方血液流出来,然后再加消毒,消炎的就不会下次再痒了。

  二,菜园子的乐趣

  从小爸爸出去外面挣钱,家里就只剩下我和妈妈。

  我跟我妈妈经常在菜园里面,我在玩耍,很喜欢抓蝗虫,我的妈妈在挖土。

  我有些看小虫子的乐趣,妈妈则有着多种蔬菜的乐趣。

  有的时候,家里的很多蔬菜都吃的不多,但是妈妈每个菜都会种一些,有的菜种的特别多。

  家里的土地有一点,够生活消费,加之妈妈的合理使用安排,每次我家里都是收获满满。

  后院不远处菜园的位置,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我去看蝗虫和捉它。

  微风不燥,天气不热,我去寻找,眼睛像探测仪一样不断地在草地上搜索着。

  好长时间过去了,我终于发现一只蝗虫趴在草地上,似乎正在晒太阳呢它可真是懂的享受呢

  我锁定目标,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可是没想到蝗虫反应竟然比我还快,它纵身一跳,让我扑了个空

  决不能让它逃跑了“我心里暗暗下决心,紧跟在它身后,一次次扑抓,毫不泄气,最后我摔在了草坪上,头上一抛泥巴,衣服全部脏了,还沾上了很多草的汁水,估计衣服也洗不干净了。

  接着我又看到蝗虫跳到了草叶中,我猛扑过去,连草带叶抓到了手心,我把捉到的蝗虫放进小瓶子里,小瓶子是我提前准备好的,就跟抓水蛭一样,只想好好折磨它。关起来,然后欣赏一番。

  我还挺坏的,对小动物总是痛下狠手,可是不管是老鼠还是蝗虫,还是水蛭,它们对于我而言,就是害虫,青蛙我就抓的比较少,因为我看到它们全体在吃稻螟虫,很小的那种。

  蝗虫吃东西时很有趣。它们有时用两只前爪抓起草叶肯,啃得一圈儿一圈儿地全是小口口,别看它们牙齿小,吃得可快呢

  这也许就是爸妈痛恨它的原因吧,因为它们老是吃庄稼,把稻苗啃的只剩杆杆的茎叶。

  还很喜欢吃蔬菜的一些叶子,不过,不是所有蔬菜的叶子都吃,它喜欢有嚼劲的叶子。蝗虫可以跳得很高,这要归功于它的身体结构因素。

  对于我平常比较无聊的时候,我会去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一下大蝗虫。

  虫的发育过程比较复杂。

  它的一生是从受精卵开始的。

  刚由卵孵出的幼虫没有翅,能够跳跃,叫做跳蝻。

  跳蝻的形态和生活习性与成虫相似,只是身体较小,生殖器官没有发育成熟,因此又叫若虫。

  若虫逐渐长大,当受到外骨骼的限制不能再长大时,就脱掉原来的外骨胳,这叫蜕皮。

  若虫一生要蜕皮5次。

  由卵孵化到第一次蜕皮,是1龄,以后每蜕皮一次,增加1龄。3龄以后,翅芽显著。5龄以后,变成能飞的成虫。

  可见,蝗虫的个体发育过程要经过卵c若虫c成虫三个时期,像这样的发育过程

  ,叫做不完全变态。

  昆虫由受精卵发育到成虫,并且能够产生后代的整个个体发育史,称为一个世代。

  蝗虫在我国有的地区一年能够发生夏蝗和秋蝗两代,因此有两个世代,可见是大害

  爸爸总是絮絮叨叨的说,家里种的蔬菜那么多,一直没有吃完,很多都浪费了,还有一部分全部给我家里的鸡鸭享用了。

  但是我想,妈妈的乐趣或许就在于种菜,这个情景让我想起了电视剧包青天的故事,虽然故事可能是虚构的情节,但是我从这个故事中觉得,各自有着各自的乐趣。

  宋代包拯,一名公正清明的父母官,破案无数,朝廷因为他有功劳,准许他放假回家一段时间,尽尽孝心。

  放假一个月,回家可以好好休息,家里是个当官的人家,所以还是很富裕。

  从小,包拯就是那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不过有一个嫂嫂对他很好,包拯视为嫂娘,对她很是孝顺。

  有一次回家,看到嫂娘在后院种菜,喂鸡鸭,包拯还是赞同了嫂娘,觉得老人家应该找点乐趣,而种菜就是唯一的乐趣。

  一辈子不曾脱离乡下农村,一辈子不曾洗干净身上的泥巴,一辈子不曾与土地分离,他们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有时候,我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就像他们口中所说的读书话题,我内心还是会觉得,不读书的人和读书的人终究思想有区别。

  就像现在如今的我,能够写写日记,那都是因为我有着高中的水平,看过几本书,认识几个字,所以才能写的出来。

  还是想多几张推荐票的,我在学习写作技巧,写作格式,写作类型,找找属于我这类的风格。

  当看到有一人的作品字数已经是3万了。

  还没有一张推荐票,我的心确实有点凉凉的。

  希望你喜欢呀,谢谢你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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