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都市小说 > 天朝迷踪 > 第107章:吸血鬼虫
  事发突然,一看搬山突然间抱起了脚,联想到水里的那些黑点,心知坏了!我于是连忙喊道:“水里有东西!”

  我和刀疤脸搀扶着一瘸一拐的搬山,石津跟在身后,我们四人慌忙离开了那尊闭门石,一路上尽量寻着高处的位置走,终于找了一块略微凸起没被积水覆盖的地方停了下来。刀疤脸二话不说几乎是暴力似的直接将搬山摁在了地上,然后一把脱掉了搬山的鞋子。

  接着,那支被脱去了鞋子的脚露出了肥厚的大脚掌,果然是脚比手白,搬山的脚趾和脚掌的周圈泛着纸白,这是在积水里浸泡久了造成的,人的皮肤一旦在水里泡久就会这样,过段时间这种纸白就会自己褪去。刀疤脸手上一扭,翻起了搬山的脚底,看见搬山的脚底心的位置出现了一个类似红疹的伤口,且已经从伤口位置渗出了一丝鲜血。

  我顺势蹲下,问道:“怎么回事?”

  刀疤脸见状不妙,想来定是水里的东西钻进了搬山的脚底心里,才会在搬山的脚心位置留下一个眼状的伤口,那水里的不明物以极快的速度咬破了搬山的脚底板迅速钻进了皮肉之中,才会致使搬山疼痛不已。不过这点问题难不倒刀疤脸,以刀疤脸对各种疑难杂症的了若指掌,断定钻进搬山脚底里面的东西是一只吸血虫。搬山受伤的脚底因为疼痛的厉害突然抽起了筋来,刀疤脸一皱眉,对我说道:“马上发,箍住他的脚踝。”

  刀疤脸托着搬山伤脚的手上再次一用劲,猝不及防间搬山一声惨叫,受伤的脚掌整个瞬间脱了臼, 我虽不知刀疤脸此举意欲何为,但搬山乃是刀疤脸血浓于水的亲弟弟,试问刀疤脸怎么可能会做出伤害自己亲弟弟的行为来?常言道“艺高人胆大”,刀疤脸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然而石津并不知道刀疤脸在这方的手段,见状,顿时惊道:“你干什么?!”

  石津一语说罢便欲上前阻止,我见状,生怕石津不明缘由的动起手来反而阻碍和耽搁了刀疤脸给搬山的救治,要知道女人有时候情急起来是最麻烦的,于是连忙说道:“别动!截水正在给搬山救治呢,这是为了减轻搬山的疼痛,防止搬山忍不住弹脚才这样做的。”

  我如是这般的胡乱分析着向石津解释了一通,好在,于石津看来似乎是那么个道理。接着,石津“哦”了一声,表现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然后站在一旁像看人对弈一般变得静观不语。

  搬山的脚掌脱臼后,果然脚上的劲老实了很多,我看刀疤脸从包袱里面拿出了半个拳头大小的一个圆筒,看外观像是牛皮制作而成的,牛皮圆筒的内壁上插满了五花八门柳叶般大小的利刃,圆筒中间空心位置则塞满了各种药。我不禁折服刀疤脸果然是行家,这牛皮圆筒既坚且厚,中间空心位置还能装一些简单实用的药物,倒是设计合理又实用一点也不浪费。

  我见刀疤脸从牛皮圆筒内抽出了一把蜂针利刃,像切豆腐一样从搬山脚底心伤口眼的位置划开了一道寸余长的口子,立刻从口子里面流出了一股发黑了的血出来,紧接着刀疤脸又换了工具,宛如剥丝抽茧般在划开的伤口里面一番捣腾,翻着脚心里的皮肉。

  须臾,便见血肉中有半截比牙签粗大了不少黑乎乎的东西在搬山的脚心肉里钻来钻去,刀疤脸眼疾手快将吸血虫钳了出来,大凡女性对于这种软体蠕动类的有着天生的畏惧感,一见刀疤脸钳出一根黑色的虫子来,顿时望而退步。接着,刀疤脸给缝合了伤口上了药粉简单包扎了一番,待一切处理好后,这才将脱臼了脚掌又重新给接回去。

  搬山试着活动了几下站了起来,脚掌落地传来一丝隐隐作痛,不过对于搬山的强壮体魄来说并无大碍,搬山说道:“大哥,到底是东西钻到我的脚底心里面去了?”

  我想起在闭门石周圈积水中看见的那些黑点,刚刚从搬山脚底心里面钳出来的那根黑色虫子十有八九就是积水中的黑点,不过在竟然短短时间内,那黑点就能长成比牙签粗上数倍,想想这种生长的速度实在惊人得可怕。遂说道:“我看见那尊闭门石底座的积水里面有很多黑点,或许钻进搬山脚底下的吸血虫就是那种虫子所为。”

  搬山道:“什么!吸血虫?”

  刀疤脸解释道:“是吸血鬼虫——‘不回头’!”

  石津好奇的问道:“什么是‘不回头’?”

  我听石津如此一问,遂说出了自己的疑虑,道:“我看见,在先前那尊闭门石底座周遭的积水里面有许多像蝌蚪卵一样的小黑点。”

  刀疤脸的表情告诉我,显然大许他早已经猜到了钻进搬山脚底心里面的虫子是何物,不过在听了我的话之后,我却从刀疤脸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对于这种吸血虫的畏惧之色。须臾,刀疤脸这才缓缓说道:“是吸血鬼虫,外号——‘不回头’!”

  光是“吸血鬼虫”这四个字听起来就已经不由得使人莫名的生出一种忌惮来,又听刀疤脸说这种吸血鬼虫的外号叫‘不回头’,我虽然不知道什么虫子会叫这么个奇怪的外号——‘不回头’,以前也仅仅只是听老人说起过晚上走路不能回头这回事,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东西也有叫这个的,但是一联想到搬山方才发出的那种痛苦的叫声,这‘不回头’听起来甚是让人不明觉厉。继而复问道:“‘不回头’?”

  见我和石津、搬山三人都不大明白的样子,于是刀疤脸又解释道:“没错,就叫‘不回头’!之所以会有这个外号,传闻是因为这种吸血鬼虫十分凶残与执着,头部就像针尖一样硬,能够刺破一切能够刺破的东西,一旦钻进人体就会一直不停的在人的身体内钻探游走,吸食人的血肉,直至吸干最后一滴血,连骨带肉一点不剩,只留下一副干瘪的皮囊!”

  我没想到刀疤脸口中的吸血鬼虫竟是这般的凶残歹毒,难怪搬山叫得跟杀猪似的,辛好刀疤脸动作快将吸血鬼虫取出的及时,才没有致使那吸血鬼虫啃食掉搬山脚底心里面的筋脉和骨骼,不然麻烦就大了,保不齐搬山就会因为废掉一支脚。

  如今光头也不知道掉哪里去了下落不明,再者搬山那牦牛般的大个儿一旦行动不便,会出什么事还真不好说。搬山和石津两人听后,更是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若不是刀疤脸手腕硬,估计搬山这会儿只剩下一副皮囊了。

  想到这里,我猛然间觉醒,问道:“这么说,那么之前‘长毛’口吐黑气,接着就变成了一副空皮囊,难道也是这吸血鬼虫所为?”

  刀疤脸沉默了一会,答道:“我也不知道。”

  搬山问道:“如果真是吸血鬼虫吃掉了‘长毛’,那吸血鬼虫去哪里了?”

  搬山说得没错,那大不列颠佬少说也有个百把斤重吧,吸血鬼虫就算“贪心不足蛇吞象”能够一口气吃掉“长毛”,按理说也会长成同“长毛”一样重的体型来,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不过,对于吸血鬼虫的传闻刀疤脸也只是听说而已不曾见过,所以刀疤脸也不确定“长毛”的突然消失,只留下一副空皮囊到底是不是吸血鬼虫干的。

  我寻思着,如果真是吸血鬼虫吸食掉了长毛的话,为什么会口吐黑烟呢?会不会那吸血鬼虫借着当时垂下的黑烟躲进了那堵黑墙里面?随着我一点点的推敲与假设,思及于此,再次猛然间想到,会不会就是我们在血池中见到的那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