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剑扬紧赶慢赶,赶到萧凯华所在的小区的时候,此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小区大门口,正在焦急的等待着,他穿着一身保安制服,左袖空荡荡的,在晚风中荡起小秋千来。
不少深夜回来的小区住户主动跟他打招呼,而他也一一回应,只是眼睛始终望定一个方向。
保安队长走了出来,见他还站在那里,忍不住说:“老萧,等什么呢?你都在这里站了快两个小时了!”
萧凯华说:“那个兔崽子,怎么还没到?该不会是迷路了,或者惹上麻烦了吧?真叫人放心不下!”
保安队长说:“我真是服了你们这对活宝父子了,明明担心得不行,为什么不到车站去接他呢?也就两块钱的事情而已!”
萧凯华说:“不行,他必须自己走过来!如果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到,他就太让我失望了。”
保安队长直摇头:“做你的儿子可真是命苦哟!”
正说着,脚步声响起,一个矫捷的身影出现在路灯的灯光下,打老远就喊:“爸,爸!”
萧凯华看了看保安室的时钟,两小时零五分。他露出开怀的笑容,迎上两步,随即又板起了脸:“你迟到了!”
萧剑扬看了看时间,哎哟,还真是迟到了五分钟。他说:“半路上遇上有人抢劫,就过去帮警察抓住那个家伙,然后又录了口供,所以耽搁了几分钟,对不起!”
保安队长看不过去了,走过来叫:“哎,老萧,你这是干什么?儿子好不容易过来一趟,你一见面就绷着脸训人,像话吗?”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萧剑扬,连声夸奖:“好一个棒小伙,这身板,这精神头,活脱脱一头小狮子啊!老萧,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儿子,做梦都会笑醒,你就知足吧!”
有这么个和事佬在,萧凯华想继续拉下脸来训人都不行了,再说,半年不见了,说不想儿子,那是不可能的,他只能扳着脸说了一句:“下次注意,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迟到!”
萧剑扬说:“明白,下次我绝对不会再迟到了。”好奇地朝小区了张望,看着那一幢幢精致豪华的楼房咋舌:“爸,你不是说你在工厂里当保安吗,怎么……”
萧凯华说:“年头的时候把工作给换了。走吧,带你去吃宵夜。”说着大步走不远处一幢出租屋走去。萧剑扬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前脚正好踩在父亲后脚的脚印上,两个人成笔直的一列,路灯将他们的背影拉得老长老长。
保安队长看得直摇头。不愧是当兵的,不管去到哪都是如松如钟,二人成列,三人成行,一辈子都改不了。
出租楼显得有些破旧了,密密麻麻的拉着的电线上满是灰尘,脏兮兮的,墙皮有多处脱落,出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别被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这种房子老城区有的是,上海的大发展让老住户都发达了,早早搬进了新城区,但老房子也没有浪费,改一改租出去,地理位置好一点的租给人做商铺,位置较差的或者三四层以上的则租给外来务工人员,每个月收租金收到手软。这种出租屋分临时房和月租房,临时房按天算,交一天的钱就住一天,房东不时过来查房,发现到期还不搬走的就撵人。月租房则按月交钱,跟临时房比起来要便宜一点。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的话一般都是租临时房,住上三两天还找不到工作就赶紧搬走,到别的地方去碰运气,临时工租金挺贵的,他们耗不起。不过月租房也不见得轻松,治安人员每个月都会过来检查,发现没有暂住证的就带回去罚款,那些没有办暂住证的住着可不是一般的受罪,跟过街老鼠差不多。萧凯华租的是月租房,每个月的房租是二十块,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换工作之前也是在这里住的。
萧剑扬跟着父亲爬上第三层,刚到楼梯口,一股浓郁的香味便扑鼻而来,让人口水直流。萧剑扬深深的吸了一口香气,眼睛发亮:“小鸡炖蘑菇!”
萧凯华说:“炖了两个小时了,你再不来,就炖烂了!”走出楼梯口,越过两个宿舍,来到305房,开门,开灯,那股香味越发的浓了,浓到让萧剑扬只想扔下背囊冲过去拿起碗筷,狼吞虎咽!有两年没有吃过老爸亲手做的小鸡炖蘑菇了,馋啊。看到他那个馋样,萧凯华笑了笑,指向铁架床,说:“把东西放下,洗手吃饭吧。”
萧剑扬应了一声,把背囊放到空着的上床,跑去洗手。萧凯华打开高压煲,把炖得很烂的小鸡炖蘑菇倒了出来,萧剑扬抢着将饭菜端上桌,然后盛饭。饭已经有些凉了,不过煮得很软,很香,吃起来正顺口。不用说,萧剑扬又拿出了在部队狼吞虎咽的本事,埋头猛吃,飞快的消灭着饭菜,吃得额头见汗。萧凯华则给自己倒了一点酒,慢慢喝着,看着儿子吃得跟头小猪似的,笑容慢慢的从嘴角,从眼角,一点点的溢了出来。他往儿子碗里夹了一只油汪汪的鸡翅膀,说:“吃吧,一看就知道你是跑过来的,肯定是饿坏了……”
萧剑扬说:“没事,跑这几步算什么了?在部队,一天走六十几公里我都试过!”
萧凯华有些惊讶:“一天行军六十几公里?”
萧剑扬说:“对,背着二三十公斤重的装备,一天行军近七十公里,走到目的地后,感觉两条腿都不是长在自己身上的了。”
萧凯华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好好干,有过这么一段经历,就再也没有什么能把你击倒了。”
萧剑扬用力点了一下头。他把一只肥美的鸡翅膀夹进父亲的碗里,说:“爸,别光顾着说我了,你在上海呆得还习惯吗?”
萧凯华笑了笑:“还行,这里挺不错的,比我想像中要繁华得多。保安队里有很多跟我一样的退伍兵,我们也算是臭味相投了,下了班一起喝喝酒,吹吹牛,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挺闲的。”这年头退伍军人实在太多了,其中不乏在老山打过仗的老兵,这些人自然很抢手,很多大老板都愿意请这些老兵给自己当保镖,差一点的也是当保安的理想人选,有这些上过战场的老兵在,那些小偷脑子被门夹了才往这边窜呢!
萧剑扬说:“那挺好的,我退伍后如果能找这样一份工作就好了。”
萧凯华说:“等你退伍之后再说吧……我不赞成你退伍后去当保安,你跟我不一样,好手好脚的,大可去拼搏一把,守在保安室里虚耗时光就太不像话了。”
正说着,走廊外传来脚步声,接着,门被轻轻叩响。萧剑扬示意父亲别动,他起身叫:“谁呀?”快步走过去,开门。
一位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长发及腰、风姿绰约的女子出现在门口,看到他出来明显愣了一下。萧剑扬也愣了一下,问:“请问你找谁?”
女子背后闪出个一米二高、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子,双手叉腰,仰着小脸看着他,老气横秋的问:“你谁呀?为什么会在我叔叔的房间里?”
萧剑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叔叔?你叔叔是谁?”
小女孩朝萧凯华一指:“他!”
萧凯华走了过来,略带一丝窘迫,说:“都这么晚了,你还过来呀?”
女子说:“小虹有点儿不舒服,我带她去医院,回来的时候看到你房间的灯还亮着,就上来看看你……”声音轻快明媚,让人听着就浑身舒坦。她带着迷人的微笑看着萧剑扬,“不介绍一下吗?”
萧凯华说:“我儿子,萧剑扬,你可以叫他小剑。”
女子向萧剑扬伸出自己保养得很好的手,落落大方:“小剑是吧?我姓赵,赵晨菲,你爸爸的……同事和朋友。”
仅仅是同事和朋友么?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萧剑扬是一百二十个不信。他条件反射似的一个立正,敬礼,气沉丹田:“首长好!”
“首……首长?”赵晨菲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大笑起来,直笑得花枝乱颤,叫:“哎哟……不行了,笑死我了,居然叫我首长?太逗了……”
萧凯华也忍俊不禁,轻轻给了儿子一记爆栗子:“当兵当傻了?这里不是军营!”转而对赵晨菲说:“别光在外面站着啊,进来坐……吃宵夜了没有?”
赵晨菲拉着女儿进来,顺手把门关上,“还没吃呢。”
萧剑扬飞快的说:“那一起吃吧,我去给你们拿碗筷!”也不管人家同不同意就给这母女俩都装了一碗汤。赵晨菲确实没有吃宵夜,在医院里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真饿了,也就不客气了,端起汤来小口小口的喝着。至于那个小丫头,抓着一条鸡腿啃得满脸油,还叽叽喳喳的跟萧凯华说着她在医院里遇到的趣事,并且拍着胸口骄傲地说打针的时候她没有让妈妈抱,也没有哭……好像做了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似的。
看着那位望向老爸时眼睛几乎能说话的美丽女子,看着这个可爱的小丫头,笑容不受控制的在萧剑扬的脸上一点点的绽放。
这才像一个家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