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都市小说 > 美漫之驱魔神探 > 第三百二十二章 伟大盖世英雄吃猪侠
  忽然,在冷库中,忽然站起一个高大的奇特人影。

  “死侍,你果然没死。”靶眼狞笑着,把喷火器对准人影,“不过你也离死不远了,看我喷火器的厉害!”

  “你错了!”人影高声喊道,“我不是什么死侍,我是吃猪侠!”

  靶眼一怔,他完全听错了,“什什么蜘蛛侠?别开玩笑了,蜘蛛侠怎么可能在这里?”

  吃猪侠和蜘蛛侠的谐音很像,靶眼先入为主,听成了蜘蛛侠。

  人影走出大洞,站在光线下面,“不是蜘蛛侠!是吃猪侠,一个盖世英雄,被他猥琐卑鄙的仇敌陷害,身陷绝境之中,那个猥琐卑鄙的仇敌,竟然还不肯放过伟大的超级盖世英雄,想要放火烧死超级伟大的超级盖世英雄,可惜我们超级伟大的超级无敌盖世英雄,在关键时刻,得到了一身传说级装备,顶住了熊熊烈焰,他浴火成圣,那是我——英俊潇洒,美貌无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万千少女迷恋的吃猪侠!”

  这人其实还是死侍,不过他头顶猪头,身穿猪肉铠甲,脚踩猪排,看起来像一头成了精的猪。

  “管你什么侠,都得给我死!”靶眼慌忙举起喷火器,对着死侍喷出一道烈焰。

  死侍用身上的猪肉挡住火焰,成功的从冷库中突围出来,他甩手飞出去一把高频振金刀,切断了喷火器的供油管,喷火器立刻灭火,他单刀在手,直奔靶眼的脑袋。

  靶眼拔出高频振金刀,与死侍砍到了一起,二人你来我往,谁也拿不下谁。

  没有灭火器的威胁,死侍身上的猪肉反而变成了累赘,让他没有办法跟上靶眼的速度。

  但是靶眼也拿死侍没有办法,靶眼不敢砍掉死侍身上的猪肉,因为那等于解放了死侍,可是除了猪肉覆盖的区域,也真没有地方好进攻的了,他越打越憋屈,死侍还是个不死人,这还要怎么打?奥斯本派他来,到底是让他来杀人,还是想派他来送死的。

  二人的战斗越来越白热化,靶眼的身上开始出现伤口,鲜血顺着制服渗透出来,可是对方的身上,却连一道小伤疤都没有留下,出现的伤口都在转瞬间消失了,靶眼越打越丧气。

  忽然,靶眼把手中刀扔到一旁,他连续几个后空翻,甩开了死侍,“不打了!我日尼玛啊,这还打个p,我杀不死你,你早晚能耗死我,这么打下去,我还不如找把枪,给自己脑袋来上一发花生米算了,省的我受这份零碎罪。”

  话糙理不糙,论战技靶眼稍逊于死侍,但也没差到被吊打的地步,如果死侍没有自愈因子,二者的战斗差不多就是45与55开的状态,胜率相差不超过一成,不过现在靶眼连一毫胜率都没有。

  “你说不打了,我就得饶了你吗?你刚才用炸弹炸我,用喷火器喷我,还用刀砍我,就这么算了?你当我是沙包吗?有事没事打一顿,然后拍拍手就完了?没门!”死侍吃了那么多亏,不可能就这么放过靶眼。

  靶眼往后退了两步,拉开和死侍的距离,“我警告你,你要是再靠过来,我就跑了,我百米速度能跑进十秒的,你穿着一头猪在身上,累死你都跑不过我,你能拿我怎么样?反正我就是不和你打了,你太赖皮。”

  死侍气得手指都抖了,“从头到尾都是你单方面的挑战我,用各种稀奇古怪暗器袭击我的是你,用炸弹和手雷,甚至连rpg都用上的人,还是你,连喷火器都用上了,你说我赖皮?你说不打就不打,你才赖皮!”

  “尼玛,你能自愈,还怎么都杀不死!我就算用了核弹,又有个鸟用?你有这么多外挂一样的能力,我没法和你打,你就是赖皮,我不和你玩了,等等你身上的味挺好闻啊。”靶眼正说着,忽然从死侍的方向传来一阵诱人的香气,他耸动了两下鼻子,香气扑鼻,他口水禁不住流下来。

  刚才靶眼放火,死侍被烧到没有办法,于是他把一只猪切了,把猪排绑到鞋底,猪身子绑在身上,把猪头扣到脑袋上,凭借肥猪的皮糙肉厚,硬是抗住了熊熊烈焰,为他身体再生争取了时间,不过有些地方被猪肉卡主了,被烈火烤到恰到好处的猪肉,外焦里嫩,散发着阵阵幽香。

  被靶眼这么一说,死侍忽然发现自己也馋了,他从胳膊上扯下一只猪蹄啃了两口,除了有点淡,五星级饭店的烤猪蹄都没有这种水准,这也难怪,就算是五星级饭店,也不敢拿着军用喷火器做烤肉,“味道简直绝了!靶眼,你那里有盐吗?这有点太淡了。”

  “哼哼”靶眼冷笑了半晌,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里面有盐、辣椒等等佐料,做牛的是竟然还有孜然,他把小瓶扔出去,“真是个蠢货,枉你还是世界第一佣兵,在执行任务,等待目标出现的时候,难道你就没有考虑过吃饭的问题,我就不同,随身携带有压缩食物,还有各种调料,吃好的,喝好的,有体力才能杀好人,杀人是个体力活,不吃饱怎么行。”

  死侍接过调料瓶,在猪蹄上撒了撒,接着啃了一口,香软可口的猪蹄进入口中,立刻就融化了,这猪蹄绝了,来而不往非礼也,死侍又拽下一个猪蹄,撒上佐料后,扔给靶眼,“别比比了,尝尝我吃猪侠的烤猪蹄,包你吃一只,想两只。”

  靶眼摇摇头,“不行,我是信奉老胡的犹太人,我不吃猪肉的。”

  信老胡,还是个犹太人,他对猪肉有双重禁忌,再馋他也不敢吃。

  “别废话,你口水都快趟到地上了,你平时杀人放火的,什么坏事没做过,就算死了也铁定下地狱,还信什么老胡?信老胡他爹也救不了你,快吃了这猪蹄,包你就像上了天堂一样爽。”死侍不屑的说道。

  靶眼一想也对,平时做的坏事,够把地狱坐穿了,于是啃了一大口,立刻被那浓郁的香味折服了,“好吃!简直太尼玛好吃了,我竟然这么多年都没吃过猪肉,我亏大了,这猪肉教我入定了!”

  于是两个两个吃货化敌为友,暂时不打了,改成蹲在地上啃猪蹄子。

  靶眼眼珠子转了转,他试探着问道,“喂喂,吃猪侠你先别光顾着吃自己,我问问你,你的自愈因子为什么这么厉害?好像金刚狼或者剑齿虎的,都没法跟你比。”

  死侍不开心的哼唧两声,“这都怪灭霸那个老贼,他怕我给他戴绿帽子,所以给了我一个不死诅咒,弄得我怎么都死不了,就算是核弹也炸不死我,可怜我家亲爱的死亡女神了,只能独守闺房,真是太可惜了,她可是个标准的荡妇。”

  靶眼不屑的说道,“死亡女神?那个老女人,得有几十亿岁了吧,能比得过我们家饭岛爱,还是能比得过武藤兰?”

  提到这个话题,死侍还真不服谁,“我看你好像是活在上个世纪的人,怎么开口就是两位已经离开人世多年的老师,在我的硬盘里,已经落伍了,波多野老师也不行了,有机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收藏,在我的电脑里,有一百六十g硬盘的硬通货,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威力。”

  “一百一百六十g?这个数字有点太假了吧,比我的多了整整一倍,我有点不太相信,有机会我一定要见识一下。”靶眼不相信的说道。

  死侍也不反驳,他从刀把里面,拿出一个存储器扔给靶眼,靶眼立刻用手腕上的仪器检测了一下,仪器显示存储器内,的确有一百六十g的内容。

  靶眼挑起大拇指,给死侍一个大大的赞,“从前我还不服,你凭什么是第一佣兵,我这么有本事,为什么才第三,今天和你打了一场,我服了,你不但战技在我之上,连硬盘里面的大片都比我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今天长见识了。”

  死侍不是一个谦虚的人,别人赞他两句,他立马就上天了,什么仇恨都忘到脑后,“哈哈哪里哪里,你也不错。”

  靶眼的眼球转了转,他试探着问了一个核心问题,“死侍,你为什么要在奥斯本的酒店里面捣乱呢?”

  死侍吃的开心,差点把实话说出来,幸而他醒悟的早,把话吞回去了一半,“嗨,还能因为什么,不过就是讨债而已,奥斯本欠了我一亿美元,他打算赖账,这换了谁也不能干,对不对?”

  靶眼一拍大腿,“太对了,佣兵刺客,最恨的就是赖账的,究竟是哪个混蛋,竟然敢这么干,我们赚点钱容易吗?本来就是刀口上赚来的钱,这些钱都是用命换来的,该死的混账王八蛋,生孩子没有py的垃圾傻叉,居然敢赖账,这种人渣不杀,简直没天理,一定要把他大卸八块,挫骨扬灰。”

  靶眼喷完了才想起来,这人渣正是他的现任老板——诺曼奥斯本,一不小心把老板给喷了。【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