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姨娘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回来,别的人知道了,林家人自然也是知道了。
自从知道了消息,大儿媳妇王氏就有点坐不住了,她是听说的,听同村同族的五婶子说的。
“你看到了吗?就你那个表姑子,她买了整整一大车的东西,我们都看到了。精米白面加上半扇子猪肉啊,还有鸡鸭鱼肉,就那鸡蛋,就用了两个大筐!”
这话让王氏抓心抓肺的难受,大姑子买了那么多的好东西吗?他们家一年也不敢吃那么多啊,就过年大姑子就买那么都。
她本来想着大姑子家没人,鼓动着二弟妹去看看,就算是什么都不要,看看也行啊。说实话,她很是怀疑这次大姑子回来是带着银子回来的。
可是二弟媳妇太蠢笨了,竟然说什么都不去。她一个人去,又怕被婆婆训斥,便只能忍着。
可是都到了下午,婆婆也不回来,王氏又去宁家大门外转悠了一圈,没办法,没人也没钥匙,进不去。
不过王氏也没走,这么冷的天气,她倒是能站得住,她想了,自己走了,回头有人进去偷东西怎么办?
想着这是为了大姑子家好,她便更加的有底气了,心中还想着,回头一定要一把钥匙,这没事的时候给看看家也好啊。
傍晚的时候,宁家的马车出现了,王氏都快要冻僵了,看到张氏的时候,那心情可想而知。
“娘啊,您可算是回来了。”
张氏一看王氏这个样子,再听这强调,心中吓了一跳,这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怎么了!家中出事了?”
“没啊娘,我是说您怎么才回啊,我在这里冻了一个下午!”
王氏一边说着一边冻得哆嗦,张氏一脸的无语,忍不住的问道:“你在这里一下午做啥的?”
“娘,您怎么糊涂了。他大姑买了那么多的东西,我不看着点,被人偷走了怎么办?”
王氏这话简直让人无法反驳,别说,这事还真有,哪个村子里没几个小偷小摸的。
张氏也是有点后怕,她倒不是说怕丢了东西,她是怕有人进了院子伤人。毕竟财帛动人心,万一有人觉得宁家家底雄厚,动了心思了呢?
她有点后悔,干嘛没事炫耀啊,别人怎么看重要么?
重要的,尤其是村子里,一人一口口水也能淹死人的。但是比起女儿的安全,这就不那么重要了。
“你大嫂倒是难得的做了一次明白事,这东西是得看着点。”张氏想着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让人不打家里的主意。
“辛苦大嫂了。”林姨娘这么说道,不管如何,人家王氏是在这里冻了半天了。
王氏不好意思了,她也有点自己的小心思,不用谢,给她一杯热水喝喝,让她开开眼就好,若是能带回去一斤半斤的猪肉,那就没白白的挨冻。
王氏也就这么想想,但是当看到东西的时候还是愣了,这……太败家了!果然五婶子没说错啊,这姑子一般人养不起。
然后她带着十斤猪肉,五斤羊肉,三十个鸡蛋走的。
张氏不让要,林姨娘非得让带走,这让王氏觉得大姑子其实人真的不错。看看,这还是惦记着娘家的。
而且,有了这么多的东西,家里不用办年货了。毕竟每年三叔也要送点肉过来。
这么一想,不对啊,便是小叔子一年到头也不曾拿回来这么多的东西。这亲儿子还比不过外嫁的女儿,此前心中对小叔子的那些感激,突然就显得不是那么回事了。
怎么的,难道小叔子其实对他们不大方吗?看看大姑子的日子过得不如小叔子啊。
王氏有些琢磨不过来,心中虽然有些想法,却觉得想不明白,总之是对林有才不是很满意了。
而张氏呢,则在想,没钱发愁,有钱了也发愁,她怕万一谁不长眼呢。不长眼的盯上了宁家呢。
她并不知道,当晚就有人想要翻墙偷东西,但是当晚就被打断了手,然后扔回了家中。
就像是此前一样,这人不敢吭声,但是他们这些天天混的人却知道了,宁家招惹不起。
他们家有护院,而且是十分厉害的护院,想要你断腿就绝对不会端你的手。
而且人家有匕首,有大刀,这哪里是个寻常的富户,这是道上的悍匪下山定居了吧!
从那以后,宁家安安静静的,有人想要占便宜,但是绝对没人想着要偷银子的。
实在是下场太惨,有命偷没命花费的,何必呢。
村子里的日子平淡而幸福,与此同时,宁茉收到了礼物。
这礼物不是周明宣送的,也不是自己的徒弟六皇子送的,而是那些受伤的士兵。
养了一个多月,他们都能回到军营了,走之前,他们一人一两银子,凑了几十两出来。
他们知道,这比起宁茉的救命之恩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这也是他们的一分心意。
然后也不知道是谁做的代表,做了一块匾,上面写着神医再世。
宁茉看着这几个大字出神,真的,自己觉得自己还配不上这个称号,但是她也不想让他们伤心,于是真的接受了。
“这,也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那代表这么说着,脸色羞红,将一个盒子递了过来,那盒子打开了,里面是一对金镯子。
镯子表面很光滑,什么花纹都没有,但是分量十足。汉子们送人东西,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
宁茉:……这镯子,很值钱。
这个年代男子不能送女子东西,不然便是私相授受,但是他们这么多人送的自然是不算的。
更何况,他们也想不到送什么东西,听说宁茉救命的费用是黄几万两。
他们没有万两,只有十两,便买了这么大的金镯子,一定要凑够了十两的分量。
宁茉知道,这戴上能将手脖子给压弯了。但是她还是咬牙戴上了,为了让他们觉得高兴,值得。
“很漂亮,我很喜欢。”宁茉这么说道,众人脸上带着惊喜。
他们给宁茉跪拜行礼,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然后跟着周明宣的人走了,从此以后,他们便是周家军的人了。
他们此生都会记得,曾经有个姑娘救了他们的命,那姑娘人美,心更美。
宁茉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镯子,真的,虽然看起来很寻常,但是她就觉得好看,比那万两黄金的银票还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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