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洗脑
整宿没睡, 第二天苗笙差点挂个熊猫眼去参加授封仪式。
因为觉醒了血脉中的先祖传承,苗笙与小姑娘,一起被授予巫师称号。
虽然他们的年纪太小, 并不能承担职务,但族中还是为他们发放了薪水, 与普通巫师一样, 每月保底一千元。
苗笙刚刚发了一笔横财, 对这一千元可有可无,小姑娘苗玲玲却兴奋得差点当场跳起来。
就算被苗笙拉住了,嘴里还是不停的嘀咕着炸串、烤肉、气泡水,可见对于正处在生长期的小朋友,没什么是比美食更有吸引力的了。
除了每个月都有的薪水,还有一次性发放的,庆贺他们成功觉醒的奖励, 这次是将苗锋也叫到台上, 同时颁发的。
因为去年苗锋觉醒时太过意外, 规章制度还不完善, 并没有给他奖励,今年就一起补上,以后觉醒的学徒,也会照此制度执行。
苗笙心说两个大巫拉拢人的手段,也太过直白了, 他们以为给钱给地位, 就可以让人对他们心生感激, 甚至会任他们驱使吗?
岂不知还有一个词叫欲壑难填,有些人是越给好处,越无法满足的。
族中未来最好不要出现这样的败类觉醒者, 大巫送出去的东西都是族人的血汗钱,如果有人太过分了,他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给觉醒者的奖励种类繁多,每人十头水牛,十匹上等南疆马,三十只南疆特有的长毛黑羊,还有面料陶器药材,以及水晶和宝石等等。
奖励足足装了几大车,都是巫族特有的好东西,无论是价值还是数量,都绝对够看了。
在大巫念完奖励时,苗笙看到台下无数双闪亮又羡慕的小眼神,心中同情了巫族的孩子们三秒钟。
以后为了能让自家娃儿当上巫师学徒,进而成为觉醒者得到这些奖励,家长们肯定会往死里督促自家孩子读书的。
授封仪式结束,接着是全族庆典,许多族人涌上广场,兴奋的将代表巫族希望的三个孩子抛向空中。
苗笙被抛上抛下,晕得差点吐出来,赶紧召来米多护驾,骑上它落跑,身后是苗锋和苗玲玲的尖叫,和众人的大笑声。
躲避人群时遇到了运送奖品的队伍,苗笙发现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苗锋和苗玲玲得到的奖励,都被送向他们家的方向,只有他的被打包好存放在山下一间仓库里,牛马的身上还配好了笼头和带货的架子。
看来为了让他尽早离开祖地,大巫们也够拼的,把赶人做的这么明显,连脸面都不要了。
苗笙想要离开的心情比任何人都急切,那也得确认一下婆婆身体能否受得住三天以上的颠簸,他才敢走啊。
到了医馆婆婆的病房时,仙女医巫正在治疗,苗笙刚好目睹她控制蛊虫在婆婆身上爬来爬去,最后从口中爬进了婆婆身体里。
“神智无法清醒,连呼吸都要靠蛊虫来维持的人,你觉得还有治疗的必要么?”医巫见苗笙进来了,语气平淡的问道。
苗笙听了只能苦笑,那能怎么办呢,他就跟无数个等在icu外面的子女一样,明知道是无效抢救,拔管才是最理智的选择,可不最后挣扎一下,内心终究是过不去这个坎儿,会愧疚一辈子的。
“回家要至少三天时间,送去大医院可能时间更久,婆婆能受得住么?”他只关心这个问题,继续抢救这件事无可争议,可以不必再讨论了。
“有我的蛊虫在,她不会有事的。”仙女说话的语调很少有起伏,可她说这句话时,却带着些不自觉的自傲,对自己的医术是相当自信的。
苗笙好笑的看向这位仙女,“美人医巫,请问你的蛊虫要用什么咒文控制,才能让它们一直维持婆婆的呼吸,如果你有富余的,可以换一些给我么,否则婆婆是无法离开祖地的。”
“小小年纪,面对长辈不要油嘴滑舌,以年纪算,你应该叫我阿姨。”医巫白了苗笙一眼,“蛊虫不用你控制,我会跟你们一起到溪土村去,以后我就是那里的驻村巫师了。”
苗笙听后先是一愣,随即他就笑了,这位李医巫是大巫的弟子之一,甚至可以说在大巫的弟子当中,她是医术最好的那个。
这样的人,确实应该被赶出祖地呀,否则新上任的医巫大巫怎么能坐稳位置呢。
“叫阿姨太普通了,不够亲切,以后我称呼你姑姑好不好?”苗笙仰着小脑袋,打量这位即将被排挤出祖地,依旧表情淡定的医巫,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他随即提了个问题,“姑姑喜欢气泡水么?”
李医巫被天外飞来一笔的提问,问得挑了下眉毛,想了想还是认真回答,“一般般。”
“那姑姑喜欢权利争斗吗?”苗笙再问。
听到权利争斗几个字,李医巫的眼睛微眯,表情十分严肃的看向苗笙,“你是怎么知道的?”
大巫身死这件事,被大师姐严令禁止透露给外人知道,她敢肯定除了医巫高层,外人根本不会知道大巫的情况,眼前的小孩子是怎么知道的?
苗笙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觉醒通灵能力后,我的耳朵可长了不少,刚刚在授封仪式上医巫那边都快吵起来了,我怎么可能听不到。”
“呵,很可笑是不是?”李医巫轻笑几声,声音中带着说不出的讥讽和黯然。
巫族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就因为突然出了几个觉醒的孩子,他们就认为巫族兴盛的契机到了,为了一个大巫的位置,豁出性命去争斗。
如果不是她自请治疗苗巫师的病情,并随同苗笙离开祖地,说不定这会儿也跟三师兄一样,连命都没了。
小家伙说得很对,不喜欢这里的水,更不喜欢这里的人,离开又有何不可呢。
“离开后姑姑就自由了,你那么喜欢医术,难道不想学习一下外面的医学吗?”苗笙心里已经乐开了花,祖地的巫族高层真是太慷慨了,送了个前任队长给他不算,还把医术拔尖的医巫也送到了他手上。
那些个糊涂蛋再这么搞下去,等哪天巫族分崩离析了,他正好可以接收一部分族人,将传承之玉里面记载的知识传授下去,只要知识不断代,振兴巫族不敢说,至少可以完成最后那位大巫的愿望了。
跟李医巫说好了他们明天就离开,并请她为婆婆安排一辆可躺人的小车,苗笙便离开了医馆,走向等在医馆外面的两个孩子。
苗锋和苗玲玲听说苗笙明天就要离开,他们就想找他问问,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留在祖地,他们三个一同上学锻炼不好么,为什么苗笙会想要离开呢。
可是看到苗笙,他们又问不出口了,之前他们一直把苗笙当可爱的小弟弟看,但他偶尔展露出来的样子,又让他们有种他比他们要大许多,也比他们懂得更多的错觉。
“怎么有空来找我?”苗笙笑得有点勉强,他一宿没睡,刚刚还看到婆婆那个样子,心情实在算不上好,不想哄小孩子。
“我,我们就是想问你为什么要离开,祖地不好么?”苗锋小嘴嘟了起来,委屈死了。
他好不容易找到个合心意的朋友,苗笙不会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在他面前那么拘谨,他们一起玩的多开心啊,苗笙离开了他又该无聊了。
苗玲玲也舍不得苗笙,这么漂亮的小弟弟,离开了多可惜,祖地这边只有一群皮小子,像苗笙这样干干净净又温和的男孩一个也找不到,走掉就看不到了。
“我为什么要离开啊?”苗笙想了想,反问两人一个问题,“你们觉得祖地是什么样的?”
两个孩子被他问得一起抓头发,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祖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你们肯定认为这里的人对你们很好,都很亲切对不对?”苗笙见两个人同时点头,笑道,“以后他们只会对你们更好,更加亲切,你们有想过是为什么吗?”
“因为,因为我们的父亲是大家尊重的人?”苗锋有些不确定的回答。
苗玲玲先是赞同的点头,而后又觉得哪里怪怪的。她爹爹是护卫队的队长,以前是副队长,无论是队里的叔叔们,还是族人,对她都很好,哪怕她淘气闯祸,也没有人会对她摆出难看的脸色。
没有细想之前并不觉得什么,可仔细一想,大家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分明对别的小朋友不是这样的。
两个小孩子对看一眼,清楚看到了彼此眼中的迷茫,只能一同看向苗笙,等待他们之中最小的孩子做出解答。
“尊重?难道医巫的大巫不受人尊重吗?可你们看她生病多少天了,可有人提起她,为她担心过么。”苗笙轻笑一声,决定给两个天真的小鬼来点黑暗教育,免得他们以后被人利用了还不自知。
“说到底,大家只会尊重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人,大巫和队长是因为位高权重,搞好关系百利而无一害。而你们,是因为自身的能力,你们的强大可以带给大家安全感,因此大家才会对你们亲切又和善。
随之而来的,还有利用。你们身边的人会想方设法,试图影响你们,让你们按照他们的想法去思考问题,让你做出的所有决定都符合他们的利益。
你们要记住,以后看人不要只看表面,无论一个人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都有可能是表面文章,是他想展现给你看的。
你要看他们做出的事,最终会导致什么结果,究竟是对谁有利的,以此作为判断标准,才能看清他们的真面目。懂吗?”苗笙面对着两双蚊香眼,只能叹气,
“现在不懂也没有关系,我说的话,你们先记住就行,有些事你们只能自己慢慢体会,才会印象深刻。但是一定要记住,只有实力才是立身的根本,无论你们以后想要做什么,自身能力的强大才是唯一的保障。”
最后这句话两小只终于听懂了,他们对着苗笙猛点头,好不容易觉醒了能力,他们肯定会好好锻炼的,以后地球就要靠他们来保护了。
苗笙轻笑,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没理解到点子上,不过也不急,他们都有亲人保护,就算有利用的心思,也不会太过分,很多事情随着成长,他们终究会明白的。
他所说的这些话,不过是想在他们心中留下个种子,至于什么时候能够生根发芽,进而影响到他们,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可你还是没说,你为什么要离开祖地。”这是最让苗锋纠结的地方,他是真的不想和苗笙分开。
“还不懂吗?人们只会以自己的喜好和利益来思考问题,因为我的存在影响了祖地所有巫师的利益,所以我必须要离开,否则死,懂吗?”苗笙心中暗笑,将好大一口黑锅扣在了祖地巫师们的头上。
为了让两小只加深印象,他放开灵识,召唤来了正在山峰旁盘旋的鸟群。
周围人看到一群小鸟,呼啦啦落在了苗笙伸出的手臂,以及四周地面上,好些人都蹲了下来,以示尊重。
从前他们只知道觉醒了先祖血脉的人,会有超越常人的能力,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觉醒者的不凡。
这种抬抬手就能让鸟群听从号令的能力,实在太过震撼了,不愧是神鹿之主,是天生就要觉醒通灵能力的人。
“只要有我在的地方,一切动物,包括蛊虫都由我来掌控,你说巫师们会把我留在祖地吗?”苗笙笑眯眯的看着嘴巴张得老大的两个孩子,感觉自己像是个挑拨离间的大奸臣。
“肯定不会的对不对?不过,这也没什么,外面的世界大得很,不是只有祖地这么一点点地方。外面有名山大川,还有广厦如林的城市,以及好多好多的人。我们不只是巫族人,还是华国人,等长大了,我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不如我们约定个时间,一起走出大山吧。”苗笙为两个小朋友推开心中的窗,邀请他们共闯天下。
一辈子在祖地这么小的地方汲汲营营有什么意思,外面的世界天高海阔,不去见识一番多可惜。
“走出大山?”两小只再次张大了嘴巴,他们从出生开始,全部世界只有祖地这么大的地方,从没想过外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更别提走出去了。
“以后不是有薪水了?攒钱买个手机呀,网络上什么都有,你们就能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了。而且等你们有了手机,我们也能天天通话了,跟待在身边没有区别。”苗笙继续诱拐两个单纯的娃儿。
等他们的眼界宽广了,就不会再被祖地的巫师同化,在苗笙看来什么巫族兴盛都是扯蛋,才十多万人口的小族,想要在庞大的国家机器下崛起,做梦都不带这么不靠谱的。
夜郎自大说的就是这里的巫师们,他是不会眼看着两个单纯的孩子,被教成眼中没有大义,只有巫族,是非不分的样子的。
苗锋和苗玲玲被苗笙好一通洗脑,脑子昏昏胀胀的回家去了,以他们的年纪和阅历,好多话一时都想不明白,但攒钱买手机这个必须有。
以前只有那些经常出祖地做生意的人才有手机,他们羡慕死了,可又不敢轻意借来玩,那东西很贵的。现在他们也有薪水了,一定要攒钱买一个,像苗笙的那样,可以上网看动画片的。
苗笙忽悠走了两个小朋友,又来到婆婆之前住的客居,灵识之下,房间里的东西一览无余,他从床底拎出婆婆随身背着的袋子。
这里面来的时候有十万,现在只有六万不到了,看来婆婆为了作死,可是花了大价钱的。
将婆婆的行李整理好,比较尴尬的部分交给萤火虫们来完成,苗笙决定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个护工。
在医馆有学徒们帮忙,回到村里总不能继续麻烦李医巫吧,张奶奶的年纪也大了,不易操劳太过,他和师傅又不方便,只能请护工来解决问题了。
婆婆她钱耙子真没白当,至少临了有钱给自己请护工,也不算白忙活一场。
想到婆婆苗笙就想叹气,飞快收拾好东西,他又来到存放奖励的地方,一下子带走了五匹马,跑到集市上开启买买买模式。
买来的大包小包都放到五匹马背上,看着东西很多,大多都是竹器和藤编之类的,重量没有多少,占的空间却很大。
买这么多东西,主要是想隐藏那笔巨款,在众多行李里到处塞上一点,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带回村子了。
逛过集市他又带着马匹回到师傅家,假装要将之前买的东西也运到山下,实则是在跟米多柠檬它们绞尽脑汁的藏东西。
苗笙这边山上山下的好一通折腾,陈巫师忙着跟老部下们喝酒,根本没去管小学徒在做什么。
他心里有数得很,婆婆那个样子,身后留下的东西都是小学徒的,那老货这么些年来缺德事没少干,攒下的身家不说上百万也大差不差了。
苗笙又不是没谱的孩子,喜欢买族人出产的东西就买去呗,他自己高兴还能帮族人创收,一举两得。
苗笙总算赶在师傅回家之前,将所有东西都隐藏好,送到了山下的仓库里,今晚柠檬和青团带着萤火虫和蛊蛇就在这里守夜,以确保万无一失。
山脚下的仓库有很多,都是一间库房旁边带畜栏的设置,是为带货物来赶集的族人专门准备的地方,既能存储货物,还能喂养牲畜,安全又方便。
相比起赶着大批牲畜来祖地贩卖的族人,苗笙这点家当真不算多,马牛羊加一起才50头,雇一位专门照顾牲畜的人喂一天,佣金才80块。
苗笙带马匹回仓库时,正巧遇到了照料牲口的人,是位三十多岁的妇人,她的面容疲惫悲苦,身边跟着的孩子也瘦瘦小小的,看上去比苗笙还要小一两岁。
妇人见到苗笙很是拘谨,躬着身不敢抬头,小家伙倒是大胆,大眼睛黑葡萄一样,定定的看着苗笙。
苗笙也看着他,心中万马奔腾,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在山下养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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