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收拾羊的技巧一般,皮子剥的笨手笨脚,还割了好几个口子,一张羊皮算是毁在她手里了。
这种奴隶在草原上不值钱。能干活儿的奴隶才是好奴隶,能生儿子的奴隶才是好奴隶,胸要大,胸大奶水才多,屁股也要大,屁股大生孩子才容易,像她这种除了一张脸蛋好看,别的地方一无是处的女人,价值约等于一只瘦羊。
好在木都头是个比较仁慈的好人,已经在考虑收留她了,因为他不是草原人,对脸还是比较看重的……
黄羊去掉皮毛内脏,再去掉头和四只蹄子,体积小了至少一半,用小木棍撑开,上面抹了盐,就可以架到火堆上烤了。
琪琪格现在有阿爸了,胆子也大了许多,“阿爸,这个姐姐要和我们一起走吗?”。
木子拿过她手里剩的肉筋塞到嘴里咯吱咯吱的嚼着,又割了一小块嫩肉给她,扭头问那个女孩道:“你要去哪里?”。
女孩没回答他,只是低着头在吃肉,把手里的肉吃完,才小声答道:“不知道”。
木子问道:“部落里还有没有人?”。
女孩低头道:“男人都死光了,女人和孩子还有一半,被带走了,我骑马跑,马被射了一箭,也死了”。
这种事在草原上很常见,弱小的人和部落,被杀被抢都是应该的。
陶罐里的水开了,木子拿出茶叶丢进去一点,茶叶还剩一半,要省着点了。
最近肉吃得有点多,总觉得肠胃很不舒服,现在他已经深刻的体会到茶对草原人的意义了。
“那你跟我走”。
女孩喝了一口茶水,认真的想了想,道:“我叫蓉兰,可以做你的仆人,但我不做女奴”。
木子笑道:“好,蓉兰,做仆人,不做女奴”。
蓉兰咬了下嘴唇,问道:“我应该怎么称呼你,要叫主人吗?”。
木子问道:“你多大了?”。
蓉兰犹豫了一下道:“十五岁”。
木子笑道:“我觉得你可以叫我哥哥或者叔叔”。
蓉兰马上叫了一声,“叔叔!”。
这小女孩挺狡猾,一声叔叔把木子推到长辈的位置,也让他感慨万千,难道自己就这么不招人喜欢?还是自己真的老了?
十五岁的蓉兰和六岁的琪琪格很快就熟悉了,幸亏琪琪格睡觉的时候时候又回到了阿爸怀里,没让木都头体会到被女儿抛弃的痛苦。
放进两根粗一点的木棍,让火堆烧的慢一些,木子把琪琪格抱在怀里,轻轻哼唱着他曾唱过无数次的摇篮曲。
草原上昼夜温差有点大,盛夏的深夜里依然有些凉。
狼嚎声传来,紧接着又有几声呼应,漆黑的旷野中听不出远近。
木子已经不算草原上的雏儿了,他已经知道狼其实很少主动攻击人,除非很大的狼群又恰好是饿急了的时候。
现在是草原上食物最充裕的季节,所以不用太担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狼嚎声仍在断断续续的随风飘来,吵的蓉兰怎么也睡不着,刚才有意选了个离新叔叔最远的位置,中间隔着火堆,现在有点后悔了。
琪琪格很可爱,新叔叔也明显不是她的阿爸,可无论琪琪格还是新叔叔的表现都是女儿和阿爸的亲密样子。
“喔呕……”又一声野狼的嚎叫,这一次好像离得更近了……
蓉兰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叔叔和琪琪格应该已经睡熟了。
“叔叔”,她叫了一声。
木子背对着她一动没动。
蓉兰慢慢站起来,轻轻走到木子身后,
站了一会发现木子真的睡熟了,她轻轻跑回去把自己的毡子拖到木子身边,躺了上去。
吃饱喝足,精神放松下来,睡意不可阻挡的袭来,蓉兰连三个呼吸都没坚持住就睡着了。
木子一直看着火堆照出的影子,直到身后的呼吸声缓慢悠长,确定蓉兰已经彻底睡熟了,才慢慢松开刀柄。
慢慢起来把披风盖到蓉兰身上,不禁摇头苦笑。
自己太敏感了,蓉兰和琪琪格一样,只是个可怜的女孩子罢了,自己竟然在握着刀防备她。
蓉兰最开始都没躲在暗处给他一刀,自己刚才竟然攥了紧刀把,对一个叫自己叔叔的女孩子如此戒备,难道自己真的如此阴暗?
萧卓给的东西里有伤药,木子找出来给蓉兰擦了点药。她的鞋子应该是在逃命的时候丢到哪了,脚上的小伤口很多,小腿上也有几道小口子。
有些内疚的木子轻轻给她每一个小伤口都抹上药,蓉兰只是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命运却把她逼迫到如此地步。
看来她并不是普通牧民的女儿,皮肤看上去有些过于娇嫩,普通的女孩子要粗糙很多。
无所谓了,无论她以前的身份是什么,现在都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子了,而且这个女孩子叫自己叔叔。
半路捡个漂亮的侄女还是不错的,路上还能帮忙干点活儿。
黄羊的皮子不太适合做鞋子,好,这时候咱就别瞎讲究了。
木子拿了被蓉兰割的乱七八糟的黄羊皮,割下两块完整一些的,拿到蓉兰脚边比划一下大小,然后值夜班的木都头开始给刚认识的侄女做鞋子了。
用坚韧的羊皮做一双鞋子,真做的时候比想象中要难多了,难度不止在于缺少工具,木都头还缺少使唤工具的手。
用两只手很简单就能做到的事,一只手就难多了。
好消息是木子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做,在这种地方露营,放心大胆的睡大觉是不可能的,正好找点事打发时间。
两只椭圆形的羊皮包做好了,木子拿着在蓉兰脚边比量了一下,觉得实在是拿不出手,被蓉兰和琪琪格鄙视的概率极高。
木都头怒了,老子还就不信了,一只手就做不出像样一点的鞋子?
仔细想了一下修改计划,把鞋子拆开重新加工。
羊毛要烧掉,天气这么热,真带着羊毛捂着,一天下来还不得捂蜕了皮?
烧完了毛要拿刀把烧黑的一层刮掉,木子索性脱掉鞋袜,手脚并用的忙活。
鞋子太肥了,穿在脚上会打滑,不跟脚。
用匕首扎了几个小孔,穿上皮绳,这样就相当于有了鞋带,木子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一只鞋子上两根鞋带,这事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
终于完工了,如果能选择,木都头宁愿去杀李元昊也不会再做鞋了。
拿过去给蓉兰套到脚上,又费劲的把鞋带都系上,蹲在那里仔细端详了一番,连连点头道:“难道本都头上辈子是个鞋匠?”。
看了一会儿,又期待的道:“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不知道走起路来怎么样”。
话音刚落蓉兰却立刻站了起来,围着火堆走了一圈,笑着道:“很合适,很舒服,谢谢叔叔”。
木子依然蹲在那里,仰头看着满脸笑容又满脸泪水的蓉兰,问道:“什么时候醒的?”。
蓉兰有点不好意思的道:“你给我擦药的时候,伤口擦了药有点杀的疼……”。
木子看了看东边的启明星,无语的道:“所以你就躺在那里,看我忙活了一晚?”。
这丫头良心大大的坏了,哪怕你随便搭把手也行啊,木都头手脚并用的折腾了一整晚,你就这么看着?
蓉兰走过来蹲在他面前,认真的道:“叔叔,我觉得做你的女奴也不错”。
木子歪到她的毡子上打了个哈欠,嘟囔道:“你还真是没出息,一双鞋就把自己卖了,本都头不稀罕女奴,你还是继续做仆人”。
蓉兰笑着躺在他身边,故意往他身上挤,把脸上的泪水都擦到木子身上。
当一个人刚刚经历了痛苦磨难,第一个对她好的人,会让她感到加倍温暖。
木子越是想把她推开,蓉兰就越想挨着他。
木都头已经戒色挺长时间了,蓉兰这丫头长得相当不错,可悲催的是她只有十五岁,这完全超出了木都头的底线。
没办法,只能使用转移大法,木子问道:“我们要往东走,你从哪个方向来的?”。
蓉兰果然不再硬往他身上贴了,“我……我就是从东边来的,我们族人就是被那边的土默部杀的……”。
土默部是个近五千人的大部落,而蓉兰的部落则只有二百多人,当蓉兰部落的人无意中进入土默部的草场被发现之后,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土默部要一百头牛和五百只羊赔偿,蓉兰的部落如果给了,他们就别想过去今年冬天了。无奈之下族长,也就是蓉兰的父亲决定带着族人跑路。
土默部的骑兵很快追上了他们,面对数倍的骑兵,蓉兰的父亲和全族男人誓死抵抗,最终被屠杀殆尽。
高过车轮的男人被杀死,年老的被杀死,婴儿也被杀死,部落彻底消失了。
晚上等土默部的人睡着了,蓉兰偷了一匹马拼命跑了出来,土默部的人射了几箭就回去了。
这得益于他们的看管很松懈,因为他们不担心有人跑掉,一个女人在草原上活不下,事实证明如果不是遇到木子,蓉兰也会在几天内去和父亲团聚。
现在木子说要往土默部走,让蓉兰想起了自己被屠杀的族人……
草原上的厮杀从未停止过,即使所有的部落都要臣服于契丹,大部落对小部落的吞并欺压也不曾停止。
耶律洪基对草原的控制仅限于能让那些大部落不互相拼命,特别强大的他还要削弱他们,至于那些很小的部落就完全顾不上了,
大的部落会吞掉小部落,也可能会分裂成很多小部落,草原上一直都在重复这些事。
出乎意料的是,蓉兰对土默部并没有表现出太多仇恨,因为她是女人,是弱者,弱者没有复仇的能力,所以就没有记仇的资格。
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强大的吃掉弱小的,一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强大的部落不争夺更大的草场,那强大的部落要怎么养活他们的族人?女人们在部落消亡后,她们都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唯有弱小,才是最大的原罪。
太阳出来了,两匹马三个人开始迎着朝阳出发,蓉兰现在有新鞋子,还有了新叔叔。
当命运给了她重重一击,又温柔的摸了她一下,她已经知道了,新叔叔就是木都头,就是草原人都知道的那个木都头,传说是真的,木都头真的会仁慈的帮助苦命人。【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