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兰息握着棋子的手停顿在半空中,眼睑缩了缩,“在哪里找到的?”
枫隐脑门一紧,下意识的竟有些结巴,一向光明磊落的汉子眼神都有些躲闪,声音也越说越小,“在、在集市上的马坊里……”
当时枫隐找到追风的时候,开始的那一刻是狂喜的,可是紧接着他就开始担心了,追风当年被外域国进贡给王爷的时候就深受王爷喜爱,一匹马受到了独一无二的待遇,豢养它比养一拨奴才的花费还多,甚至为了它建造了单独的马坊, 每天喝的水都是甘甜的井水,而集市上的马坊参差不齐,什么马都有。
这就好比一个身价不菲的人混在乞丐中间,这让爱马如命的王爷怎么能忍!
果然一听他说是在集市的马坊找到的,顾兰息的脸色瞬间就阴沉如墨,他放下棋子缓缓起身,声音不疾不徐却带着些能冻死人的寒冰冷调,“继续说。”
说完这句话王爷就转身看向一边,只留给他一个欣长的背影。
枫隐追随王爷多年,却依旧摸不透王爷的脾气,不过也因为跟着的日子长了,多多少少能从王爷的动作行为里看出端倪。
比如此时此刻,刚才王爷的样子看着一脸淡然,可枫隐却感觉到周身的温度仿佛下降了好几度,王爷都开口让他继续说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将知道的事情一股脑的说出来。
“ 据马坊的老板说,追风是今天早上送到他这里来的,送来的人是一位模样清秀的公子,身穿、身穿……”枫隐小心翼翼的看了顾兰息一眼,从背后拿下一个包裹,“就是这套……”
枫隐把随身携带的包裹打开,一打开就有一股异味扑面而来,就算是这隔间里有香薰缭绕,这衣衫上沾染的臭气能把人逼退三尺开外。
墨蓝色的衣衫就放在顾兰息面前,依稀能够看清裁剪精良的纹路和针线,只是此时这件华服已经污秽不堪,不仅异味扑鼻,上好的面料上还有几处可疑的污渍。
枫隐硬着头皮继续道,“属下也将这衣服拿过去问了马坊的老板,他确定当时过来卖马的人穿的就是这件衣裳,他还觉得很奇怪,因为那公子穿着华服,这马看着名贵他随口说个价,那公子连价钱都没还直接就同意了,店家还在高兴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大便宜?”
枫隐的声音越说越轻,在心里为那个把追风贱卖的男人哀悼,“是的,那人以五十两银子的价格,把追风卖了。”
“五十两?”
顾兰息一向从容淡定的脸再也撑不住了,追风乃当世名驹,身价无法用金钱来衡量,那掌柜的竟然有眼无珠用五十两就给收了?
枫隐就知道王爷会是这样的反应,立马道,“王爷放心,那马坊已经被查封了,还有知道追风下落的人都……”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意思不言而喻。
枫隐做事一向干净利落,如今顾兰息虽然只是一个闲散王爷,可是之前他的事迹也能让某些人胆寒三分,他的坐骑追风被一个陌生人卖掉要是被有心之人知道说不定又会引起一阵轩然风波,把所有的知情人悉数处理掉的确是最稳妥的办法。
顾兰息本身就是杀伐果决之人,枫隐追随他已久,也知道王爷的行事风格,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这群人有眼无珠,得到绝世名驹不第一时间来报,反而还私藏准备转手倒卖,这是犯了王爷的大忌!
这群人也算死的不冤。
“这衣服呢?”
“衣服是在城门口的乞丐那里发现的,因为边袍被人撕开过,已经卖不出好价钱了,所以他们就干脆蹭了些泥土自己穿。”
价值千金的衣服随手丢给乞丐,枫隐真不知道这群人是不是有眼无珠。
不过此时顾兰息峰眉微凝,完全不在意这衣服究竟为什么成了这样,他抓住了刚才枫隐的话头,像是不信,“你刚才说,把追风卖给马坊的是个男人?”此时顾兰息有些怀疑马坊老板说话的真实性了。
他身高七尺多,也就比一般的男人高一点,普通男子即便是穿他的衣衫也是没问题的,可这衣袍的边角最少被撕掉了将近两尺,既然卖马的时候穿的是他的衣衫,那又怎么可能是个男人。
加上昨天在篝火堆里发现的残存衣片,分明是女子的衣衫。
也就是说,那人脱了自己的衣衫后又脱了他的,丢弃了自己的衣衫,换上了他的,女扮男装掩人耳目的事情也能想的出来。
这人倒也聪明的紧,一丝痕迹都不留。
光是一个是男是女的问题,就让他们排查的时间和目标宽泛了无数倍,真要挨个查起来,宛如大海捞针一样艰难。
想到此处,顾兰息突然又想起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布料查找的有结果了吗?”
枫隐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声音里是止不住的挫败,“还没有,不过绛雪楼的楼掌柜说,这料子的确是出自他们的作坊,可是京中穿得起这种料子的人不在少数,最关键是这料子每年都卖出上千匹,要排查,困难很大。”
枫隐说的笼统,何止是困难很大,简直是大海捞针,绛雪楼的料子在京中都是畅销货,一出就会遭到疯抢,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布料都供不应求,更不要说这种价格亲民质量还好的布匹了,他们不光买布,更卖衣衫,就算一匹布价格贵买不起,但是他们用这布制作出来的衣裳有些不富裕的小门小户咬着牙根也能买个一两件。
京中住户上万,等查到是谁所穿,黄花菜都凉了。【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