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的姜可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地坐在离季昀最近的座位上。
他们一路从南华小学到高中,因为分班考,他们永远都是同班。
但姜可笙从没有坐在他身边过。
那个时候的她在校模联混得风生水起,平时也会和一帮朋友去打篮球,性格大大咧咧的。
可偏偏,再有贼胆,也不敢和他坐同桌。
只会掩耳盗铃似的,和他隔着一个位置坐下。
一个人的距离,是她的世界里,离他最近却也最安全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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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可笙回家的路上给兰杉打了个电话,出乎意料的,电话那边一点都不吵。
“你没去快乐一夜?”她觉得有点神奇。
电话那头的人奄奄一息:“没去,今夜不开张。我只想回家倒头就睡,当代社畜的加班刚下班日常。”
姜可笙才不信,兰杉这个时间就能睡着:“来我家喝一杯?”
“行,”刚刚还困倦的人瞬间精神,答得干脆,“那你来我公司接我。”
她就知道会是这样:“好的,兰女士。司机已经出发,预计十分钟后到达。”
车在前面的路口掉了个头,以相反的方向又往B市中心区走。
兰杉高一从外地转学到南华中学,和姜可笙坐了同桌,也就渐渐成为朋友。
虽然没在相同的大学,但兰杉的大学也是在B市,毕业后在一档知名访谈节目做导播。
B市三环,到了九十点钟就几乎没什么车和人了。
车刚停在电视台的楼前,姜可笙一眼就看到站在门口的兰杉。
利落帅气的及耳短发,卷翘的发尾被染成墨绿色。
配着暗红色的吊带背心,往那儿一杵,倒是挺像交通信号灯。
“怎么回事,最近下班这么晚?”趁着兰杉上车系安全带的工夫,姜可笙问道。
“最近一台做了一档晚间知识分享类节目,我被抓来当苦力,”兰杉坐稳后,拿着手机回着消息,“搞得我都没有夜生活不说,听那秃头大佬讲创业史,我感觉自己都快要秃了。”
姜可笙无奈地摇摇头,发车子:“你还要什么夜生活,真要被叔叔阿姨赶出家门才开心?”
车
子飞驰,道路两侧的路灯,让车内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兰杉抠着指甲,扬声威胁:“你要是和我聊我爸妈,我可就跟你聊季昀了啊。”
红灯,姜可笙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磕了一下方向盘,又磕了一下。
她转头睨着兰杉:“那看来是得和你聊聊叔叔阿姨。”
兰杉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即无情地转过头去。
她把脸贴在车窗玻璃上,食指戳着玻璃,指向窗外:“那你还是在前面路口给我放下吧,我还不如去快乐夜生活。就算不开张光喝酒,都比听你家里长家里短哭唧唧嘤嘤嘤强。”
“我是很认真地在和你讨论我的爱情。”姜可笙哭笑不得。
她的爱情有那么差吗,喝闷酒都比谈这个强?
“你有爱情?”兰杉瞬间看向姜可笙,睁大眼,“姐妹,你还不如小学生的情史丰富,跑来和我谈爱情?”
她把车窗降下一半,企图让初秋的风吹醒活在梦里的姜可笙。
兰杉凑近她:“宝,你还记得卡佛的那本书吗?”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不等姜可笙接话,她自顾自地说下去,“别人谈论什么我不清楚,但你谈论了个寂寞。”
姜可笙:“……”
她把车开过那个十字路口,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停下。
将车门解锁,她一只胳膊架在车窗:“那你还不如去和帅气弟弟探讨人体密码,反正都不如和我聊天寂寞。”
“还记仇呢?”兰杉挑眉。
“这用记吗?两秒钟前的仇,金鱼都能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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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可笙研究生回国之后,赶得时间好,跳槽到领克资本赚了些钱,自己在三环边上买了套小房子。
一进家门,兰杉就三下五除二地把高跟鞋踢掉,熟练地从冰箱里拎了两大盒果汁,赤脚站在客厅开始做负重训练。
看得姜可笙见怪不怪。
“哟,还挺自律。”她把钥匙放好,蹲下整理齐脱下的鞋子。
兰杉做着负重深蹲,气息稳如老狗:“晚上吃盒饭,抢了师弟一个鸡腿。”
“又看上师弟了?”精准抓到关键词,姜可笙不得不在心底感叹,爱情这东西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师弟这个词的意思是,和我一样毕
业于C大。”兰杉的作顿了一下,还保持着两只腿岔开半蹲的姿势。
她慢慢地把腰转过来,白眼都快飞到天上去:“我们学校的传说听过没?”
姜可笙饶了个弯走到厨房,找出昨晚买回来的水果,打算洗一洗榨点果汁喝:“嗯,毓食的筷子都是弯的。”
毓食是C大男生宿舍区配备的食堂,女生也可以进,上大学时她去找兰杉蹭饭时吃过。
不过说实在的,C大的弟弟们,有时候看得她都保护欲爆棚。
是真的腰细腿长,皮肤又白嫩水光。
“我现在越琢磨越不对劲,这小兔崽子是不是以为把我喂胖,和我一起去膳食纤维的时候就能和我抢男人了?”做了四组深蹲,兰杉走到厨房,灌了半杯水下去。
姜可笙把破壁机的盖子盖上:“说实话,你们两个各自都有自己的特殊优势,暂且不构成竞争。”
“不过你挺久没去膳食纤维了,哪天一起去放松一下?”
膳食纤维是B市一家挺难找的酒馆,不像酒吧,也不像清吧。
可能是店如其名,都是新概念放松基地。
兰杉说完,猛然想起今天为什么她们没约出去:“诶,你今天不应该是去相……”
下一秒,破壁机巨大的噪声在房间内响起。
姜可笙的手指还停在按钮上,眼睛却是睨着兰杉的。
仿佛她再多说一个字,就也把她扔进去搅了。
“散了挺好,你又不是缺那几支玫瑰花的钱。”等破壁机的声音停下,兰杉玩着自己的发尾,随手拿个苹果啃着,耸耸肩。
“把你们俩的工资加起来劈成两半,比你自己工资的一半还少,”她轻哼一声,翻个白眼,“扶贫还不如扶大山里读不起书的小妹妹,至少不用你生孩子打扫卫生当个全能保姆。”
等机器的热度下来,姜可笙又重新按了启键,将果汁最后一遍打得细一些。
再按下按钮,“滴”声过后,房间内重新恢复安静。
安静的厨房,突地响起一声嗤笑:“的确,我能给自己买得起想要的东西,现在还搞一副对以前装作念念不舍的样子。”
她又把话题拉到了自己和季昀身上。
找了个空玻璃杯装果汁,兰杉无视掉姜可笙这幅样子:“你先强
吻季昀开始的爱情,又是先甩的他,在这叽叽歪歪可有点假了啊。”
她一向是个说话很直的人,从不因为是朋友就拐弯抹角。
姜可笙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真正喜欢季昀的。
但她知道,当她发现自己喜欢他时,已经是高中。
季昀在学校里,一直是安静和独来独往的。
平时没有事情,他能一个人在文学社的活教室待到班主任找人去叫他。
他的脸上常年挂着温柔的淡笑,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最礼貌的那种,毫不及眼底的笑。
她和季昀算是熟悉,但又算不上有多熟。毕竟没有人和他是真正的朋友,因为他不需要。
后来她活成了他的样子。
就是徐年所说的,她那一副虚伪却又显得高高在上的模样。
“说实在的,我是真不知道你一直喜欢季昀那个木头哪一点,他连个闷骚老冰箱都算不上,”兰杉把苹果咬得声音响亮,“我刚认识季昀的时候,就觉得他的爱情都得是柏拉图式的,要和他在一起得思想觉悟高到天上去。”
“因为他身上有那个时候,我没有的东西。”
季昀懂她不懂的文学作品,能写出她绞尽脑汁也造不出的漂亮句子。
她喜欢托腮看着他微蹙着眉,执笔在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故事。
他穿着南华的校服衬衣,认真的侧脸好看得像是在拍电影。
她喜欢去文学社蹭课,交一篇吐血写出的文章,然后听他无奈地说“可可,文章的结构不能这样写”。
她喜欢听他叫她“可可”。
因为连读而语调上扬的第二个字,听起来是他们两人最亲昵的时刻。
为了靠近他,姜可笙做过最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大概是用一个暑假,无数次在放弃的线上挣扎之后,终于把一整本的《尤利西斯》生生啃完。
甚至,还因为这本书看了不少相关的注释书籍。
“但我后来发现,”姜可笙看着偏棕黄色的液体,缓缓倒入玻璃杯中,“我不仅读不懂《尤利西斯》,更读不懂他。”
“欠的。”兰杉又翻了个白眼,把苹果核扔掉。
摇摇头把矫情的自己踹走,姜可笙活活肩膀,表示同意:“嗯,就是招欠。”
“没事,”一把揽住姜可笙的肩膀,兰杉大气地挑眉,“哪天你买不起玫瑰了,姐姐给你买。”
“实话讲,我现在买不起二环的四合院,姐姐你看看……”
“滚滚滚。” <p/【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