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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六章荒唐之念

  没有易归,萧权有什么?

  萧权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是诗魔的徒儿,秦舒柔可是听说了,现在诗魔收了魏清为徒。

  诗魔收了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钱的魏清为徒,说明什么?

  说明诗魔嫌弃萧权啊!

  秦舒柔冷哼一下,幸好之前没听阿香的话,帮萧权去打探魏清的消息。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本来以为萧权傍上了诗魔,的确了不起。

  现在,萧权被魏清这个死对头比下去了!

  秦舒柔还用得着怕萧权?

  诗魔这个唯一的依仗没有了,看萧权还怎么嚣张!

  等秦舒柔和易归打好了关系,她就让易归别再和萧权来往,到那时萧权孤立无援,还不乖乖地听秦府的话,听秦舒柔的话?

  到时候生下孩子,萧权也没那个本事把孩子抢走,更没本事让孩子姓萧!

  姑爷就是姑爷,上门就是上门的,翻不了天!

  秦舒柔得意一笑。

  萧权正在受罚,妻子不仅没有忧虑半分,还琢磨着怎么离间他和朋友,殚精竭虑地想要丈夫臣服。

  诗魔收了魏清,大多数人都为失宠的萧权叹息了一句,还说诗魔也是个势利眼,萧权这个徒儿说不要就不要了,还找了个更好的。

  连外人都为萧权惋惜,而秦舒柔分外高兴:“走,我们去庆祝萧权失宠吧!”

  说罢,秦舒柔拖着阿香兴高采烈地逛街去了。

  不远处,一个俏丽佳人远远望着。

  “公主,你看她,对萧大人好像一点都不上心。”

  “嗯。”

  侍女十分鄙夷,有夫之妇和外男共处一室这么久,就算是民风开放的西域,也不允许女子这么做。

  “公主,咱们今天来,就是想告诉她萧大人在受罚,好让她去为萧大人求求情。你看她那样,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为萧大人求情?”

  她知道李牧正在关萧权禁闭,魏清这新徒有权有势的,又讨诗魔喜欢,必然是会趁机欺负萧权。

  她想帮萧权,却没有身份,没有立场。于是心急如焚地来找秦舒柔,结果,瞧见秦舒柔从易归的茶室出来,还分外高兴。

  “公主,咱们不着急,兴许萧大人不会有事,再怎么失宠,他也是诗魔的徒儿啊。”

  “嗯......”

  “与其关心萧大人,公主还不如关心关心自己,”侍女忧虑:“您的比武招亲快要开始了,除了萧大人,公主真的没有其他喜欢的世家公子吗?”

  “我已经想好了。”

  大同公主紧紧拽着小拳头,对,要帮萧权必须要有立场。

  以后,她会有身份和立场。

  侍女见她一心要跳入火坑,十分焦心:“公主,你不能因为一两句诗,就这么嫁给萧权呀,他......他已有正妻。您是西域公主,不可能当妾的。”

  “我知道,陛下也不会让我嫁他。”公主黯然失色:“我说的,是另外一人。”

  “谁?”侍女眼睛一亮,公主总算开窍了。

  公主在侍女耳边低语,侍女一怔。

  秦风?

  “公主,你这什么馊主意!疯了不成?为了靠近萧权,你......”侍女震惊地看她,不料公主心意已决。

  就在主仆俩嘀咕的时候,公主猛地回头:“谁?”

  “下官拜见公主。”

  秦南磕磕巴巴,天啊!他听到了什么?

  公主要嫁给兄长?

  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是公主是为了萧权,才嫁给兄长?

  “你听到了什么?”面纱之下,公主的嘴唇微微一抿。

  “没!什么都没听到!”秦南是个胆小的人,他拱了拱手,“下官只、只是路过,什么都没听到!”

  “嗯,告辞。”

  除了对萧权有些关心,公主对谁都是淡淡的,冷冷的。

  她和秦南擦肩而过时,看了秦南一眼,美丽的眼神里全是警告。

  今天无论秦南听到什么,保密是必然要的。秦南怎能不懂?公主这么瞪他,他只能装什么都不知道地连连点头:“恭送公主。”

  公主冷哼一声,秦家人淡漠无情,虽是地位极高的将门,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可日常的行为处事太尖酸刻薄,令人不敢恭维。

  秦南目送公主,完了完了。

  公主要嫁入秦家。

  那兄长怎么办?

  姐夫该怎么办?

  长姐又该如何?

  兄长对公主一片痴心,公主又对姐夫一片痴心,姐夫的心底会怎么想?

  他妈的姐夫要是也喜欢公主,长姐怎么办?

  以秦南的智商,他读书再多!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啊!

  秦南一拍脑袋!

  现在问题的关键不在秦风,而在于萧权!

  必须让姐夫拦着公主,千万不要做这样的荒唐事!

  公主嫁给秦风,秦府更是成为魏监国的眼中钉肉中刺,秦府更加危险不说,秦家内部可能更会分崩离析!

  外斗还没开始,家人相斗就能将秦府耗尽!

  本来就要拦着兄长娶公主,现在却变成要拦公主嫁进来!

  秦南哭唧唧的,嘤嘤嘤,姐夫是桃花体质么?

  姐夫的桃花,分一瓣给他多好,他不会嫌弃的。

  他答应公主不泄密,可姐夫是自己人,告诉自己人不算泄密,对吧。嗯,对!

  秦南一跺脚,去护才府蹲姐夫!

  蹲到他出禁闭为止!

  公主荒唐的想法,萧权自然不知晓。

  师父收了新徒,他更不知晓。

  小屋子里,他除了睡一会儿,扒两口冷饭,一直在没日没夜地抄写名字!

  为了兵器!

  一切都是为了兵器!

  为了干死魏清,他必须得到兵器!

  一万遍曹操,终于快要写完了,就剩最后一个。

  萧权的手都要废了。

  笔毛也快要秃了。

  笔,除了之前那一次,再也没有动过了。

  萧权盯着它,眉头一拧,又一松,下了狠心。

  他咬破手指头,将血滴入墨中。

  兵器,既然嗜血,那就让它嗜个够!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滴答。”

  “滴答。”

  不过,萧权也只舍得指头的血,毕竟,痛啊!

  鲜血入墨。

  红与黑混杂,腥气和墨香混杂。

  萧权拿起笔,点了点墨。

  以我之血,写你之名。

  曹操!

  写曹操之名时,萧权想起了一首诗。

  华夏的后人曾写过一首诗,这么歌颂过曹操:

  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群雄睚眦相驰逐。

  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

  诗句起势雄壮,叙述了曹操扫平群雄,为子孙夺得帝位的赫赫功业。白日里率领壮士们披坚执锐,冲锋陷阵,夜间则接遇词人,在华美的宫室中吟诗作赋。

  两幅画面互相配合,互相映衬,将曹操勇猛豪雄与风流儒雅于一身的英姿活现出来。

  这就是华夏曹操的一生,上马叱咤风云,打得起江山,下马拿起笔,玩得起文人的风雅风流。

  呜呼!

  乱世枭雄是也!

  萧权眼眸有光,下笔有力极了!

  金坤乾坤笔,在萧权写完最后一捺之时,突然通体发红!

  远在京郊的诗魔一惊,笔开了!

  比他预料中快!

  快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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