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穿越小说 > 盛唐不遗憾 > 第九百九十四章 野猪吃肉
  李豫的表情显得有些尴尬,嘴巴轻轻的抽了抽,被别人说自己饿的肚子叫了,确实是一件颇为没有面子的事情。

  作为大唐帝国未来的皇帝,李豫自然是一个好面子的人,任何一个有身份的人,都是好面子的,李豫也不能免俗。

  不过,李安不是旁人,在李安面前稍微丢点面子,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况且,他也是可以怼回去的。

  “李侍郎肚子的叫声,也不小啊!”

  李豫撇着嘴说道。

  李安张嘴一笑,开口道:“到了饭点了,肚子不叫就不正常了,走,我们去吃来自大唐江山的美食,哈哈!”

  “大唐江山的美食?这个比喻好,吃起来就更香了。”

  李豫笑着说道,跟在李安的身后向下面烤肉的地方走去。

  经过这一番谈话,李豫至少能够肯定,李安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而如此一来,他就放心多了,对于眼下的朝堂情况,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知道自己父王的处境很是不好,若不是忍字当头,估计早就出事了。

  要说李豫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的父亲一直被监视居住,而他的生母在他出生没多久就去世了,所以,李豫从小到大都未能享受到真正的母爱,完全不知道母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这种缺爱的现状,也造就了李豫刚强的性格,既然没有人爱自己,那自己就要爱自己,自己就需要坚强,而正是因为这种坚强的性格,所以,李豫在登基之后,政绩还是很不错的,算是一个不错的皇帝,若不是国家已经被安史之乱搞的元气大伤,再来一次盛世也不是不可能。

  土鸡汤的和烤野猪都制作完成了,接下来的主要任务,那就是一个字吃,把所有的美食都给吃光,先填饱肚子,然后,继续欣赏大唐的美好河山。

  烤野猪是完全按照李安的要求制作的,一边炙烤野猪肉一边不停的在猪肉的表面涂抹食用油和各种调料,而为了能够烤熟烤透,野猪肉的表面被切割了很多条纹,这样,各种调料的香味就更加容易进入猪肉的内部了,另外,野猪的内脏掏空之后,里面也被塞入了很多的调料。

  这种制作方法所制造出来的野猪肉,必然是极其香美的,比什么都不加制作出来的野猪肉不止香甜多少倍。

  土鸡汤,斑翅山鹑还有野兔等小型猎物,都先后制作完成,每一样都是绝世美味,而因为一行人数量众多,若是没有野猪肉,肯定会有人吃不饱,当然,就算这些野味不够吃也没有多大的问题,出发的时候是带足了食物,各种糕点和主食都不缺,不会让任何一个人饿着的。

  李安的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先吃野味,野味吃完了还不够的话,才会动用带来的粮食,若是野味吃不完的话,剩下的都送给护卫。

  不过,在吃喝之前,谁也无法准确判断,野味够不够吃,所以,还要先紧着皇孙们,把好吃的美味都为他们准备好,让他们全部吃饱了,剩下的人才能尽情的吃剩下的野味。

  “土鸡汤,斑翅山鹑汤,红烧野兔肉,烤野猪,每一道都是难得的美味啊!闻着都让人垂涎三尺。”

  李豫走到美食的面前,嘴角露出了非常开心的笑容。

  “先生,都做好了,可以吃了。”

  李适刚才喝完了乳鸽汤,不过,很明显还没有吃饱,这么点食物怎么可能喂饱李适这个小馋猫。

  “父亲,我要吃烤野猪,好香啊!”

  唐儿把小拇指放在嘴里,讨好的看向李安。

  李安笑着看向众人,开口道:“那还等什么,赶紧开吃啊!美食够多,孩子们都有份,护卫每人先尝一块烤野猪。”

  几名厨师连忙开始分配这些美食,把最好最肥美的食物都分给几位皇孙,次一点的分给侍读,最不好的野猪肉被分给护卫,而他们自己能留下的就更差了。

  李安与李豫分到的食物最好,比皇孙们的还要好,厨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在所有人之中,谁的地位最高。

  “这野猪肉清香脆爽,比之前吃过的烤野猪,好吃的不止一个档次啊!”

  李豫将一块酥黄冒油的野猪肉放入嘴里,轻轻的咀嚼几下,由衷的赞叹道。

  “呵呵!我亲自指导的烤野猪,那味道还用说,放眼整个大唐,比我会做饭的厨师根本找不出第二个,我若说自己是大唐第二厨师,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你们说是不是。”

  李安得意的自夸,并看向旁边的几位御厨。

  “李侍郎说的是,我们的这些本事,连李侍郎的九牛一毫都比不过。”

  几名御厨开口恭维道。

  李豫的表情有些尴尬,他一直都有些看不透李安,在大唐这个时代,厨师是属于比较低贱的技术,没有人会炫耀自己的厨艺,甚至都会觉得会做饭有些丢人,而李安却不止一次的去炫耀自己的厨艺,这让很多人都想不通。

  毕竟,他们是这个时代的人,思想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他们从小接触的儒家思想都明确的表示了,君子远庖厨,并把这一思想持续的传递下去,让后来出生的人也如此认为,如此,地位高的人就不会亲自烧火做饭,甚至,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男子都是不做饭的,而做饭的任务都被交给了女子,而男子专门从事的做饭行业,也被认为是贱业。

  当然,李安来自后世,从小生活的环境与大唐这个时代是不同的,思想结构自然也是很不一样了,大唐的贵族都认为做饭不是有身份的男子该干的事情,而李安却觉得一个有身份的男人,偶尔做点美味是无可厚非的,可以更好的显示一个人的多才多艺,也更加的暖,在后世被称为暖男。

  李安这个大暖男,厨艺不是一般的好,经过他的一番指点,宫里的御厨在做菜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没有任何一个厨师不服李安的,并把李安奉为神明一般的人物,就差没建个生祠供奉了。

  “先生厨艺这么好,为什么不去做御厨啊!”

  李适的年纪太小,还不太清楚君子远庖厨的事情,所以,自然不会有什么顾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且,他的身份也比较高贵,就算说错了什么话也是没有关系的,谁敢追究未来皇帝的过错。

  “适儿,不许乱说。”

  李豫开口教训了一句。

  李安笑着说道:“无妨,无妨,适儿说的很对,像我厨艺这么好的人,不去做御厨还真是可惜了,是不是啊!哈哈!”

  “李侍郎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能做小小的御厨呢?”

  御厨随口跟了一句。

  “你小子,是怕本官抢了你的饭碗吧!哈哈哈!”

  “哈哈哈!”

  御厨自然知道这是玩笑话,李安这么有本事的人,有病才会去抢御厨的饭碗,皇帝和满朝大臣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孩子们,你们觉得野猪肉好吃吗?”

  李安开口问正在品尝野猪肉的皇孙,刚才已经喝过乳鸽汤了,所以,皇孙们此刻更加喜欢吃固体的野猪肉,而且,按照李安的方法所制作出来的野猪肉,确实是非常的美味,看一眼都让人垂涎欲滴。

  “好吃。”

  众皇孙异口同声的回答。

  “那你们觉得,野猪与家养的猪有什么区别吗?谁来说说。”

  李安笑着问道。

  “先生,野猪身材更加的高大,力气也更大,家猪打不过野猪。”

  “先生,野猪伤人,家猪很听话,不会伤人。”

  “先生,家猪太懒了,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野猪在山里到处跑,没家猪那么懒。”

  “先生,野猪有一对獠牙,家猪没有獠牙。”

  众皇孙分别发表自己的看法。

  李安还是比较满意的点了点头,开口道:“你们说的非常好,看来你们都是认真思考了的,不过,你们说的还不完全,还有更多的区别没有说出来,你们再想想?”

  “先生,家猪没有自由,家猪只能待在猪圈里,而野猪却可以在山里散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先生,家猪有人喂,野猪没人喂。”

  “先生,家猪看上去肥嘟嘟的很可爱,野猪好凶的,看着让人害怕。”

  众皇孙又举出了一些例子,来证明家猪和野猪的区别。

  李安更加满意的点头,开口道:“你们回答的太好了,先生非常的满意,非常的满意啊!哈哈哈!那好,我现在来问你们几个问题。”

  酝酿了片刻之后,李安看向众皇孙,开口问道:“你们知道野猪都吃什么吗?”

  “先生,野猪吃草啊!”

  “不对,野猪的獠牙在草地上拱来拱去的,野猪肯定吃草根。”

  “野猪吃剩菜剩饭,吃粮食。”

  “山里哪来的剩菜剩饭,野猪吃果子吧!”

  皇孙们开口回答。

  李安笑了笑,开口道:“你们说的都很对,这些东西都是野猪的食物,山里是没有剩菜剩饭,但若是有人估计丢在山里,野猪也是会吃的,不过,野猪吃的东西,出来草,草根,果子之外,还吃虫子,鸟蛋,老鼠,野兔,还有幼年的小鹿,只要能杀死的,他都能吃,甚至,腐烂变质的腐肉,野猪都能吃下去。”

  这可不是瞎说的,野猪属于典型的杂食动物,也就是说,只要是人能吃的食物,野猪都是能吃的,而且,人类不能吃的食物,野猪也能吃,简直是通吃,似乎没有什么食物是野猪不能吃的,若是评选自然界的吃货,野猪是绝对能够上榜的。

  “哇,野猪这么厉害啊!能吃这么多东西?”

  皇孙们惊呼起来。

  “这算什么,若是饿极了的话,野猪还能捕食蝎子和蛇,甚至,还能捕食幼年的野兽,比如小野狗,小野豹啥的,只要野猪能打得过的,他都可以捕食,很厉害吧!”

  这也是经过验证的,后世有专门研究野猪的科学家,他们的任务非常的单一,就是不顾一切的研究野猪的生活习性,包括野猪吃什么干什么,有什么兴趣爱好等等。

  而通过科学家的研究,便发现了野猪的这些特性,知道了野猪的食谱,相对于人类来说,野猪的嗅觉实在是太高了,它能够闻到很远位置的鸟蛋味道,并顺着气味仔细的去寻找鸟蛋的位置,而在这个过程中,雌鸟会离开鸟巢,并用自己制造的噪音来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希望能够引开野猪,不过,作为吃货的野猪是不会上当的,它会无事周围的野鸟,继续寻找鸟卵的位置,发现之后就将鸟蛋吃掉。

  蝎子和有毒的蛇类是非常危险的存在,对野猪也是有一定威胁的,不过,野猪天生对这些毒素有一定的免疫能力,被毒蛇和蝎子咬一口并不会致命,所以,野猪是可以吃蝎子和蛇的。

  至于凶猛的野兽,虽然经常会把野猪吃掉,但那都是有捕猎经验的成年野兽,在还未成年的幼年阶段,这些小猎豹和小猎狗是打不过野猪的,如此,就很有可能会沦为野猪的食物,也就是说,猎豹会吃野猪,但野猪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吃掉幼年猎豹。

  而对于野猪来说,天敌就是各种吃肉的野兽,其中,威胁较大的是老虎和狼群,这两种动物吃掉的野猪是最多的。

  老虎的攻击力很强,捕猎身躯庞大的野猪,并没有太大的压力,不过,老虎一般不愿意捕杀身体强壮的公野猪,而更加愿意捕猎母野猪和小野猪,毕竟,强壮公野猪的獠牙太可怕了,万一伤到老虎的话,就很有可能会导致老虎失去捕猎能力,从而一步步的饿死,尽管公野猪杀死老虎的例子很罕见,但老虎不得不考虑这种情况。

  而狼群攻击野猪就阴险许多,它们不会与野猪正面冲突,而且选择将野猪围困,正面的狼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力,而攻击的狼在野猪的背后,专门负责攻击野猪的会阴部位,让野猪因为受伤而大量的出血,最终,野猪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越来越虚弱,从而被狼群吃掉。【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