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兵出现,巡捕房的。”杨修的声音从驾驶室传来,语气并不慌张,像是在述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
“一群废物!”潘凤鄙夷的说了句,拎起椅子靠背,从刚才进来的破窗中钻了出去,站在了车顶上。
风有些大,将他打结已久的发丝吹乱了,可他的人,纹丝不动。
“五辆车,一辆正后方,左右各两辆,超过来了。”潘凤将情况告诉驾驶室的杨修。
他和杨修相识上千年,平日里一有空,就互相商量逃跑的事情,两人配合起来很有默契。
“我左边。”杨修喊了一句,突然猛打方向,救护车的头部一下子偏向左边,将一辆黑色的小桥车挤到了路灯柱上。
路灯的灯柱和桥车的材质一样,都是碳纤维,但是强度明显不一样。
小桥车一撞上灯柱,就像被刀割过一样,整齐的断成两截。
与此同时,车内滚出四个人来,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利索的跳上了后面车子的车顶。
这些人,身上都穿着黑白相间的条纹衫,手中提着半米长的银色棍子。
跳到车顶之后,他们先后甩动手中的棍子,银棍迎风伸长,最终变成了带倒钩的银色长枪。
“右边交给我!”潘凤双手举起靠背,猛然砸在自己头上,“砰”的一声将靠背砸成两半。
鲜红的血,从他额头滴下,流过鼻梁,将满脸胡渣染红,看上去触目惊心。
潘凤却像没事人一样,咧着嘴狞笑着:“巡捕房的人,也敢追上来,找死!”
他的人在车顶快速的旋转起来,两片靠背在旋转中激射而出,准确无误的击中了右边两辆桥车的前轮胎。
爆胎后的两辆桥车在空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车顶贴着地面滑出很远。
等车停稳之后,爬出来的人已经被远远的甩开,再也追不上来了。
“还有两辆,加车顶四个人。”潘凤舔了舔唇边的鲜血,感觉特别的兴奋。
眼珠里的灵魂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重组的身躯不但能够活动,各项器官也是齐整的,就连味蕾和血液也和活人一模一样。
所以这个世界上的人虽然不会饿,但也喜欢品尝美味,只是每个人对美味的追求不一样。
潘凤喜欢的是血的味道。
但他不能对自己的鲜血太过贪婪,因为血液不够,身躯会坏死,就需要重新组建一副身躯。
重组身躯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很痛。
就像有针扎在灵魂里面!
所以没有人会轻易的舍去身躯,就像没有人喜欢打针一样。
“好,我数到三!”杨修的声音也很兴奋。
在三国时代里生活过的人,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对战场都不陌生。
从某个角度来说,还有些向往。
杨修本是个书生,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留在后方,陪着建安七子吟诗作乐。
但他喜欢前线,那怕没能力冲锋陷阵,在一旁看着也好,所以他跟着曹丞相南征北战。
他喜欢边看边吟诵那首『带血』诗。
马蹄声起如战鼓,沙场厮杀看人屠。
金戈在手谁不服,连人带马血满涂。
对他来说,拿枪上阵是不行了,开车厮杀还是做得到的。
“3,2,1。”杨修数完一字,手脚并用,将救护车一个漂移,横在了道路中间。
那一刻,他仿佛回到了曹营,跟在一大群武官后面,近距离看着前方厮杀。
巡捕房的两辆车都撞毁了。
十二个人跳下车来,十二把长枪指向车厢。
然而,还不等他们做出任何动作,将自家车顶砸破的潘凤,带着一大块破车顶从天而降。
“潘凤在此,统统受死!”面目狰狞的大汉,舞动着手中的车顶,就像舞动着一把巨扇。
持枪的十二个人,不消片刻,就像蚊子被扇子拍到,一个个被拍飞了出去。
“干的漂亮!”杨修很是羡慕的赞叹了一句,将车子开到潘凤身边。
这时,一直没有任何声音的晓花突然笑了起来。
“傅院长这个时候能找的,只有巡捕房的人,如果你们只是逃跑,这群废物也拦不住,但是你们打了小的,就会引来大的。”
听得出,她的心情很好,甚至于“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杨修并不理会她的嘲笑,在潘凤回到了车厢之后,立刻发动了汽车。
作为一名精神病人,他每天都有放风时间,可以在固定的区域内,和其他病人聊天。
参加放风的病人,病情都没有发作,聊天的思路很正常,有时候也会聊一些城里城外的事情。
久而久之,杨修虽然一直关在医院里,对汉三城的事情也很了解。
比如,离汉城最近的向阳军驻扎在城外百里之外的向阳坡,没有城主的命令,军队绝对不许入城。
现在是半夜,几个病人逃跑的事情,肯定不会惊动城主,更不用说调动军队了。
除了驻扎在外的军队,汉三城附近最有战斗力的是西城军,那里和长城相连,胡人不时会过来抢掠。
西城军肩负着抵御外族的重任,汉城建立千余年来,从不曾调动过,所以杨修也是放心的。
除此之外,汉三城里就只有祭坛军,禁卫军,城防军和巡捕房了。
祭坛军要守祭坛,禁卫军不会离开城主府,能追过来的,只剩城防军和巡捕房。
其中巡捕房的战斗力,杨修是一点都看不上。
当初潘凤病情发作,在汉三城大开杀戒,全城三百多名巡捕,被他一人揍得七零八落。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城防军的加入,这些废物就算再多几倍也不是潘凤的对手。
至于城防军,杨修还是很怕的,所以他的行车路线,并不是正面出城,而是饶向了西方。
汉三城东南西北四座城门,都有城防军驻守,其中西边的城防军最弱,因为城门外就是大名鼎鼎的西城军。
杨修之所以会选择这条路,不是想把城防军都打趴下,而是西城外的护城河特别的宽、特别的大,和护城内河想通,只要三人跳进河里,就能游到城外去。
至于出城之后,三人去往何方,是分是合,杨修现在还没考虑过。
对杨修来说,从医院跑出来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梦想,从汉三城跑回魏寨去则是他的第二个梦想。
只可惜,进了这家医院之后,他的梦想彻底被粉碎了。
因为想从这家医院出去,必须有亲人来接,而杨修,没有一个亲人在汉三城。
潘凤也是如此。
所以两人在医院里一呆就是上千年。
“这个女人,不要了。”潘凤拎起人头,朝驾驶室问道。
他将晓花留下原本是打算给老大的,现在胡云腾昏迷不醒,就只能问杨修了。
在这个世界,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是极少的,因为每个人重组的身躯都是按死去时的状态组建,一般人死的时候,年纪都很大了。
所以潘凤舍不得将这个人头丢掉。
说来也是运气,寻常人只剩下个头,早死透了,得重新组建身躯,唯独医院里的病人和护士,头上插有极细的滞留针,只要头没被打烂,就能滞留六个小时不死。
这是为了防止病人自残严重,不停重组,医院就不好治疗。
“丢。。。”杨修说到一半,突然止住了,语气慌张起来:“先放一边。”
潘凤一愣,正要问,却听杨修着急的喊:“跳车,城防军追上来了!”
杨修的额头上开始渗出汗水,就在他说出丢字的那一瞬间,后视镜里出现了几批白马。
在汉三城,马匹是军队特有的物资,民间严禁私藏!
所以杨修清楚,肯定是城防军追上来了。
到了这一刻,他不再去想为什么,而是率先做出了选择,弃车逃跑。
汉三城里的汽车,都是限速的,而马匹,由于不会疲劳的缘故,速度要快的多。
还有一点,来到这个世界的人和物,体能都有极大幅度的提升。
“跳!”杨修又喊了一句,打开驾驶室,猛地跳了下去。
车外,除了像蛇一样蜿蜒的路灯,就是一望无际的护城林。
杨修心里暗叹一声,护城林的出现,意味着城门已经很近了。
这些树木,是为了方便守城时当备用兵器,所以每个城门附近,都有一片树林。
胡云腾能听到杨修和潘凤的对话,身体却还是僵硬的像具尸体,一动都动不了。
他的体内,有一股激荡的暖流从脚踝的金鱼处涌出,一直流到头顶的百会穴上,再返回脚踝,如此往返不息。
搞什么鬼!外面可是有敌人追上来了。
胡云腾心里无比的着急,却又无计可施。
潘凤抱起他的身躯,撞破车厢的玻璃窗,落到了车外。
两人在路边不停的翻滚着,潘凤用魁梧的身体死死护住胡云腾,没有让他受到任何的伤害。
颠簸却避免不了,胡云腾体内的气息在颠簸之中越来越快,越来越强,就像一把蓄势待出的利剑,已经凝聚了世间所有的灵气,只等主人拔剑出鞘大杀四方。
这种充满了力量的感觉很棒,更棒的是,手脚也可以动了。
“城防军是什么鬼?”胡云腾从潘凤的怀里挣脱出来,问道。
潘凤见他醒来,顿时喜出望外,正要回答,却听杨修在树丛里着急的招唤二人;“快躲进来!”
潘凤朝路边望去,城防军来了十余骑,当先一骑离得很近,想要躲进森林,已经来不及了。
“我去引开他们。”他低声说了一句,双手握住路边的一根灯柱,浓眉倒竖,大喝一声:“起!”
胡云腾看着将灯柱缓缓拔起的大汉,寻思片刻,没有躲去树林,反而朝杨修伸出三根手指,再次喊出了那句口号:“昔日桃园三结义,今朝病房三兄弟!”
杨修利索的钻进树林深处,一言不发。
结义、兄弟,这些东西在死过一次的他眼里,一文不值。
他要尽快回到魏寨去,去和当年的建安七子一比高低。
这才是他最终的梦想。
看着杨修遁去,胡云腾心里有些感慨,收服一个聪明人,果然比一个莽夫要难得多。
当初刘备烧了一炷香,就将关羽张飞收入麾下,而一个诸葛亮,却要三顾茅庐。
看来自己也得多努力才行。【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