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玄幻小说 > 藏娇 > 第一百四十三章 恋爱一百天纪念日
  漫天的星辰聒噪嘈嚷地拥挤在一起,被螺旋桨带起的风惊扰,好似撞破了久藏的秘密,慌得东奔西窜,渐渐远离了视野。

  是直升机在往下降落。

  “到了吗?”颜绯在机上又睡了一觉,有些困倦地揉了揉眼睛。

  可能是这段时间太奔波了,她总有种怎么都睡不够的感觉。

  女生软糯的小鼻音可爱得让人莞尔,直升机停稳后,谢知取过披肩,将颜绯裹得严实,捏捏她粉嫩的脸颊,声线轻柔:“到了,还要再睡么?”

  “算了,再睡就要乱了生物钟了。”

  脸被男人宽厚的掌心托着,干燥又温暖,颜绯觉得舒服,赖皮劲儿上来,左右晃动着脑袋,像一只调皮的小鹅扑进水中嬉戏,头脸都往下栽,露出一截雪白的颈项。

  这稚气的小动作换来谢知愉悦的低笑,轻抚她松软的长发,男人深邃的黑眸掠过深思:“最近很嗜睡?”

  “有点,大概是因为天气变冷了。”颜绯不以为然,懒洋洋地撒了会儿娇后,恢复清明的目光投向前方,美目微微眯起,“百楼大厦?”

  百楼大厦是唐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是一栋由政府牵头,各大品牌商联合开发的综合性商务大楼,落成之后,大部分楼层都已经投入使用,从下往上分为商业办公区、观光展厅、以及广告投放区域,传说这栋楼里每天的进项和出项,抵过四五线小城镇一个季度的资金流动。

  每一层楼都在卖力营业,唯有顶楼平台是私人所有,至于究竟是被谁购买的,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楼顶风很大,庞大的苍穹压下了平日里的骄傲,仿佛只要踮起脚来就能触摸到它黑色的肌肤,或许还能趁机捞起厚厚的云朵,摘下那些躲着不愿冒头的星子,要是搁在手里碾碎了,就可以洒作人间的万家灯火。

  怪不得古代皇帝那么喜欢坐在高位上。

  有钱是真好啊。

  颜绯不无羡慕地感慨着,随着谢知下了直升机。

  宽敞的顶楼平台被一分为二,一半当做停机坪,另一半则巧妙地架起了一座小而精美的空中餐厅。

  壁灯连绵,珠帘如瀑,乳白色的窗纱掬着一团暖光,轻轻一动,就蔓延到地面上,舒缓的钢琴曲回旋往复,如同山坳里的涓涓清水,随着那光亮悠然流淌到脚边。

  就算是狂肆的大风,遇到这一处浪漫的幻境也会变得无比温柔。

  临窗的那张桌子上摆好了餐具,两个站姿笔挺的侍者神色恭敬地候在桌边,环形的料理台前,厨师们有条不紊地准备菜肴,诱人的食物香气在空气里飘散。

  吃个晚饭而已,居然搞出这么大阵仗,颜绯脚步慢了下来,觉得诧异:“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

  谢知温然作答:“和你在一起,每天都是好日子。”

  颜绯怔了怔,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谢知走到她身后,为她拉开椅子,把披肩放置在椅背上,又细心地帮她梳理好被风吹乱的头发,正要去对面入座,却见她站立不动,只拿一双莹润妩媚的凤眼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心上人不经意的眼波风情,最是撩弄心弦,谢知喉间暗滚,抬手遮了她的眼:“听话,先吃饭。”

  视线被挡,颜绯也不着急,心思转了转,红唇勾起明媚的弧度,语气似嗔非嗔:“男人通常只有做错事的时候,才会好话连篇,三爷,您今晚的嘴特别甜……唔。”

  唇上倏而落下一抹温热,男人的呼吸近在咫尺,吐息之间让她避无可避。

  一吻餍足,谢知松开了手,竟还能一本正经地回应:“你也甜。”

  颜绯问了个寂寞,神色狐疑地打量他。

  谢知习惯穿正装,今天也不例外,腿长肩宽的男人是天生的衣架子,仅仅是最经典的黑白色系搭配就足够引人注目,藻蓝色领带和一枚淡金色的胸章作为提亮装饰,极简优雅的一身,立体而挺括,这样的男人如果想耍花招,任谁也招架不住。

  既然他不说,颜绯就没再问,按捺着好奇,乖乖巧巧地吃完这顿饭。

  直到餐后甜点上来的时候,谢知忽然送了她一个漂亮的丝绒盒子。

  打开,里面是一条绣着玫瑰花的RUCCI订制发带,蝴蝶状的扣珠下方有一个小得不起眼的F字样,精美的收束,淡金色的镶边,和他的胸章不谋而合。

  礼物的用心之处不在于价格,而在于它是否专属于你,且独一无二。

  至少眼前这条发带,颜绯一眼看见就很喜欢。

  将她欣悦的神情尽收眼底,谢知低柔唤道:“颜绯。”

  “嗯?”

  谢知支着下颌,透过盈盈跳动的烛火,笑望着她:“一百天纪念日快乐。”

  初夏相识,盛夏相许,此时秋梦还未尽兴,恋爱手册提示,要用心经营在一起后的每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数字。

  一百天,他便挑了百楼大厦。

  男人清隽的面容被烛光映亮,黑深的眼底是潺潺的笑意,看得颜绯差点晃神,半晌才很是心虚地反问:“原来今天是一百天纪念日?”

  完了,为什么谢知这种级别的大佬会去记这么微不足道的日子!不仅记得,还神秘兮兮地搞了隆重的庆祝仪式!

  反观她,不仅连个像样的礼物都没有准备,居然还随便套了件外套就出来了!

  幸好出门前胡乱擦了点口红。

  “太突然了,我也没有回礼……”意识到现在临时抱佛脚也来不及了,颜绯吞下一口蛋糕,双膝并拢,低垂着头,态度良好地认了错,“三爷,要不我给您表演个才艺?说个绕口令,或者唱个小曲儿?”

  “又是卖艺不卖身?”谢知眉梢轻挑,状似遗憾地低叹,“娇娇,我也是会贪心的。”

  “其实……”毕竟是自己理亏,颜绯牙一咬,心一横,给宋晋发了条短信后,再抬头时,俏脸飞起两抹动人的红晕,“偶尔也是可以卖身的。”

  “好,”黑眸里的笑意浓烈如醇酒,“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而收到短信的宋晋此时正在开车,随手拿过手机扫了一眼,吓得差点撞上迎面的电线杆,一个急刹车停在了田边!

  实在是这条短信的内容太!劲!爆!了!

  ——小晋子!江湖救急!给我搞套情趣内衣来!

  “谁的消息?”

  顾子恒坐在副驾上,车内淡淡的烟草气味从半开的车窗散了出去,他把空荡荡烟盒丢到置物架上,将车窗完全降了下来。

  田里烧了植物的茎秆,灰烬漂浮在空中,被风一卷,一下子钻进车内,倒是比烟味要呛人得多,他皱了皱眉,却并没有关窗的打算。

  “呃……就是黄色骚扰短信。”

  宋晋额头冒汗,没敢说实话,内心飞速盘点着唐城内外究竟有哪些有钱人是好这口的,敢情一定是笔大买卖,看绯姐这架势,简直是下了血本啊!

  顾子恒面无表情地盯了他几秒,才慢慢看向窗外,光秃秃的田中插了栩栩如生的稻草人,哗啦啦的风声吹得影子东摇西晃。

  他们今晚来了隶属陵城的桐县,说是县,但也只是一个乡野村镇,至今还没摘掉贫困县的帽子,可这里的人都过得很知足,他们不愿意走入光怪陆离的世界,也不欢迎外面的人进入他们的世界。

  在桐县长大的人,也好像都带上了这种特质。

  比如颜绯。

  再往前,路就越来越窄了,车子开不进去,宋晋和往常一样,将车停在距离林家几百米远的晒谷场上,才是晚饭时分,林家所在的那排三层民房都还亮着灯。

  徒步走在寂静的小路上,顾子恒突然没来由地问:“那盏走马灯呢?”

  记忆里,这条路上有一盏很大的走马灯,七彩斑斓的灯面会自动旋转,六角上还挂着大红色的流苏。

  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的颜绯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晚饭后带着一群小跟班在灯下玩,有时候是在深密的丛草里玩捉迷藏,有时候是围聚在一起斗蛐蛐,玩得疯了,觉也不肯睡,总是被父母揪着耳朵逮回去。

  因为颜绯的个头是那群孩子里最矮的,经常会被不知情的人误以为是小老幺,但顾子恒知道,颜绯真实的年纪才是整个桐县最大的秘密。

  顺着顾子恒所指的方向看去,宋晋疑惑地摇摇头:“我来这里好几趟了,没见过什么走马灯。”

  草丛里发出沙沙的响动,宋晋往边上看了两眼,注意到有一处草叶在紧张地涌动,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糖糖这小鬼灵精又不睡觉了。

  果然,等到即将走出这段路的时候,草丛里就窜出一道小身影,一把抱住他的腰,欢天喜地地欢呼起来:“宋晋哥哥!”

  宋晋习以为常,一点也没有被吓到,林糖糖灿烂的笑容一收,不高兴地抱怨:“不好玩,不好玩。”

  “你这个把戏都玩多少次了,还不腻?”宋晋把林糖糖从身上扒拉下来,转而将她抱起抛了两下,稳稳接住,动作一气呵成,惹得林糖糖咯咯直笑。

  林糖糖被哄得美滋滋的,哪还顾得上和他生气,叽叽喳喳地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拉着他的手就要往家里走,一扭头就迎上顾子恒研判的凝视,她害怕极了,下意识就要往宋晋背后缩。

  宋晋急忙解释:“这是林家的小女儿,林糖糖,恒哥,你别吓到小孩子。”

  换牙期的林糖糖还漏着两颗牙,闻言,试探性地把脑袋伸出来,冲顾子恒吐了吐舌头,又赶紧缩了回去。

  怎么回事?

  这孩子……几乎和颜绯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顾子恒狭长的眸子闪现惊诧,又极快地消散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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