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穿越小说 > 宋胆 > 第28章 要无私,要无耻
  巴拿马之所以被世人熟知,主要因素,可能还是那条连通太平洋与大西洋的的巴拿马运河。

  可实际上,这里即使没有运河,也应该被世人铭记。

  在地理上,北美大陆在此处渐渐缩紧,只留一条百公里宽的狭长陆桥与南美相连。

  加之太平洋与加勒比海亦在此处一分为二,向西可深入太平洋,到达澳洲与东亚;向东则是更近的西非大陆和地中海。乃是一处重要的战略节点。

  其实,放弃了肥沃的北美大平原,而选择这里,是赵维挣扎了好久之后才决定的。

  原因是,对于只有十七万人的残宋来说,再大、再肥沃的土地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耕地的问题只要够用就好。

  反正那块地就在那,跑不了的,以后可以随时去占。

  但是,巴拿马的优势却是北美所不具备的,首先这里有人。

  从美洲历史上来看,巴拿马绝对是一个神奇的所在。

  你会发现,它正好处于最开化的印第安族群和最伟大的几个美洲文明的正中心。

  就像赵维所说的,向上一点,便是位于后世墨西哥西部的阿兹台克帝国,而神秘的玛雅城邦则占据着墨西哥东部和中美洲的广袤丛林。

  加勒比海盗的诞生地就在东边,南面的奇布查人和印加文明是印第安人中最富有和最发达的存在。

  而还有一个让赵维坚定地说服相公们来到这里的原因,那就是托尔特克老人说这里几乎没有印第安部落。

  玛雅人和奇布查人默契的在此地留出了缓冲带,只是偶尔有奇布查商人穿过大陆桥,带着他们的长布到玛雅城邦,再把橡胶和阿兹台克陶器带回南美,交到印加国王手中。

  也就是说,这几乎就是一片无主之地,大宋在此处生根,会省去很多麻烦。

  更重要的是,南北美80%的印第安人口就集中在这片区域。

  其次,这里有资源。

  土豆、玉米皆产于此,天然橡胶也出于这里。

  更重要的是,巴拿马再往南一点,便是黄金和白银之乡。

  数百年后,白人就是用这里出产的巨量白银,洗劫了大清帝国。

  好吧,承认了,赵维这个土鳖之所以选这里和土豆玉米橡胶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就是奔着金银来的。

  但是赵维不知道,他这个很是小市民的想法却帮大宋避开了一个“巨坑”,就是北美大平原。

  很多人觉得,北美大平原的肥沃土地和丰富资源再适合汉人不过。其实那是后世的固化思维,对于这个时代的古人来说,如果真的在那里落户,大宋就彻底凉透了。

  因为一千多年前的古人,根本就驾驭不了北美洲的地理环境。

  与中原地区大多是东西走向的山川河流不同,北美水系和山脉都是南北走向的。

  后世美国东部的阿巴拉锲亚山脉和西部的落基山脉自北而南排列,夏季不会阻挡来自墨西哥湾的水汽北上,形成了无边无际的大平原地势,且土地肥沃适宜耕种。

  这种天然优势是华夏地区无法比拟的,看上去让人垂涎三尺。

  可惜,也正是南北走向的山川河流,缺少东西向的高山阻挡,导致在冬季北美大平原无力阻挡来自北极的寒冷空气。

  一旦冷空气打赢了暖湿气流,立刻就是低温和严寒,很容易有重大自然灾难。

  而且,北美东有太平洋,西有大西洋,南有墨西哥湾,差不多三面临海,却缺少像东亚沿海的岛链屏障。

  来自海洋的飓风生成后,不会被岛屿削弱就直接登陆北美,危害极大。

  这种隔年,最多几年就要来一次的大灾害,对农耕文明来说是致命的、无解的存在。

  即使到了千年之后的,美国为了保住大平原农业,也不得不开发出天气控制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飓风走向。

  这也是为什么美洲的农业成就大多集中在中南美洲,而北美平原的印第安人却始终以渔猎生存的主要原因。

  对于当下的宋人来说,一但踏进大平原,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开始深耕广植,大灾害一来,颗粒无收,那就不是搬家再寻去处的问题了,而是要全部饿死在迁徙的路上。

  总之,选择巴拿马是赵维运气好,也是大宋的运气好,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但是,赵维有自己的打算,奔着黄白之物就来了,可相公们却是不知道为什么选这么一个地方。

  登陆之后,略一勘测便知,陆秀夫连连摇头:“完了,让宁王忽悠了。”

  这绝对是一块最蛋疼的地方,乍看之下,有山有水有良田,无一不足。

  但是,实在太过零碎了。

  简单来说,此地地势形如屋脊,中间是高山林地,越靠近两岸地势越低。

  其间地峡河流错落分割,使得林地与良田、湖泊和高山都揉杂一处,很难寻得能容纳十几万人耕种生息之所。

  这使得被宁王三问无言的张、江、陆等相公们在海上痛定思痛,研究了整整一个多月的发展方略彻底泡汤。

  没办法,大宋军民只得像在西雅图一样,暂时在海岸扎下营寨。

  相公们连日议事,以求早日拿出方略。

  对此,赵维是举双手赞成的。

  至少这股精气神儿值得赞赏,否则就真成逃难的了。

  这一日,赵与珞难得清闲,把赵维叫到自己帐中用晚饭。

  饭桌上,聊起朝中议政,赵维一听便有些愤愤不平。

  “他妈的!陈宜中那老王八蛋别把某家惹急了,早晚找回这个场子。”

  按理说,无论爵位,还是这一路的贡献,赵维是肯定有资格参加议事的。

  但是,陈宜中说了,有他没我。于是,为了照顾陈相公的情绪,杨太后只得牺牲赵维,让他自己作去了。

  而且给了特权,别人不能随意出营,但赵维可以。而且出入自由,无需报备。

  赵与珞听了儿子的混蛋话,少见的没有斥责,软言道:“陈与权心思还是为国的。”

  好吧,成王对陈宜中也颇有微词。只不过,只凭他能抛下妻女,陪着皇驾远走美洲这一点,那些小瑕疵能不提就不提了。

  嘱咐赵维:“寻个机会,与陈与权说些好话,他也非心胸狭小之人。”

  赵维摆手,“别!你是我亲爹。让我给陈宜中说软话?下辈子吧!”

  不提那老倌儿,“对了,朝议可有章程?”

  赵与珞点头,“今日刚刚定下。”

  “哦?”赵维一听,登时来了精神,“什么章程?”

  赵与珞道,“之前不是说过,要集中技匠统一治户吗?”

  “嗯。”赵维应着。

  之前的方略确实是这么回事儿。说白了,就是集中力量干大事,把带来的匠人统一管理,储备军械。其余百姓与军队合而为一,合力垦耕。

  但是,巴拿马这个地方显然不太适合,这才有了变数。

  “现在自然不同,陆相与江殿帅主张因地制宜。除了御前保留三万常兵,造船、军械诸务工匠留中统领之外,其余兵卒与百姓计十三万人,分成两百余支散队,各寻宜耕宜林之地,建立军屯。”

  “军屯?”赵维恍然。心说,相公果然还是相公,终还是有法子的。

  其实之前,他是不知道巴拿马这片地方这么零碎的,来了之后也很为难,这里就不利于集体发力。

  分割军屯,确实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这样一来,十几万人分割成若干小集体,各处开花,建立营地,便可因地而为了,解决了地势零碎的难题。

  比如,有的地方适合砍伐林木,那就主攻采伐;有的地方适宜耕作,那就只种粮。所有产出则交由朝廷配给。

  这样,既能保证十几万人的生活,又可最大限度的节流盈余,为将来囤积实力。

  要知道,这十几万人已经不考虑个人得失了。只有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卧薪尝胆,方有归宋的那一天。

  不由自语出声,“这个时候,每个人都当无私啊!”

  “那什么时候分屯?”

  赵与珞点头认同,“若有私心,危宁难救!”

  “什么时候分军屯?”

  “明天。”

  “这么快?”

  “自是越快越好。今日陆相已然带所有文官深入百姓营,统计工匠、良农等等。晚间,江帅也把各屯主管全部报备上去。只待明日,按需分配兵卒和屯民。”

  “哦。”赵维暗道,动作是真快,效率是真高啊!

  正想着,亲爹来了一句,“你也在屯守之列。”

  “啊?“赵维一怔,“我?”

  只见赵与珞一笑,“不光是你,陈宜中、苏刘义朝中只要暂无实职的臣子勋爵,都要领屯守之职。连陛下都为了做出表率,领一屯百姓。为父也要出领一屯。”

  说完,似笑非笑地看着赵维,“你不是不愤璐王抢功吗?不服气大伙只夸他,不夸你吗?这次与璐王各领数百民生,却是不得不有个比较喽!”

  赵与珞不无激将之意。

  如今混蛋儿虽说浪子回头,但偶尔犯起混蛋来,还是让人抓心挠肝,是该让他干些正事了。

  “你小子可别嘴上能奈,到时被璐王比下去,给你爹丢人!”

  “”

  赵与珞嘚啵了半天,赵维却根本没在听,正琢磨自己事儿呢。

  心中飞快算计:

  “十七万人,去了三万御前卫军,再去了将近一万的哨站兵卒,还剩13万?”

  “特么两百多个军屯,平均每屯才500人!”

  想到这,赵维眼珠子一瞪,“那什么是不是少了点啊?那些土人可是吃了老子一个多月了,到时分屯能让我带走吧?”

  赵与珞也把眼珠子一瞪,“想的美!那些土人足有一千之数,都给你?做梦娶媳妇,你想什么美事!?”

  结果赵维不客气的把亲爹顶了回去,“娶媳妇这事儿你比我急。”

  “呃”赵与珞郁闷,确实比赵维还急。

  那边赵维不依不饶,“咱这么大个宁王,就没个例外不成?”

  赵与珞摇头:“陆相有言在先,每屯最多五百,谁也不能例外。”

  “可是五百人不够啊”

  “什么不够?”

  “反正就是不够,”赵维苦脸,“起码给我两千!肯定不给你丢人!给想想办法呗?”

  “呵两千?”赵与珞乐了,“没办法,官家都只有五百。”

  “日哦”赵维皱眉,他还真需要两千人

  眼珠子一转,“那我自己想办法总行了吧?”

  “你能有什么办法?”

  “嘿嘿”赵维意味深长地一笑,缓缓放下碗筷,“孩儿饱了。爹你慢坐吧。”

  说完,拔腿就跑,风似的冲出了营帐。

  看的赵与珞莫明奇妙,“混蛋小子!就没个稳重样子!”

  骂完还在奇怪,这混蛋玩意儿能想出什么办法?

  却是不知赵维出了成王营帐,跑的更快。飞奔回自己老巢,一脚踹开马二爷的帐帘,见王胜、海娃,还有血头等人都在用晚饭。

  宁王殿下上去就把桌子掀了,“都特么别吃了!”

  “王道长,马上让咱们的人收拾东西拆帐篷!”

  “血头,让你那些干吃饭不特么出力的人给老子动起来,帮忙收拾。然后连同道长,带到咱们找好的那块地儿!”

  这些天不能议事,但赵维也没闲着,虽不知军屯的事儿,但也为自己找了一块宜居之地。

  “道长收拾完不用等咱们,跟着血头走。今晚就在野地里将就一宿,明天建营。”

  “对了,咱那两船东西别落下!”

  说到这,拉起马小乙和海娃,“带上人跟我走!”

  大伙儿都是懵的,什么情况啊?元军打过来了?

  王胜不明所以,“这,这是怎地了?宁王要干什么?”

  结果,赵维扔下一句吓人的,便与马二爷等人消失在夜色之中,“跑路!!”

  王胜:“”

  离开老窝,赵维没去别处,而是直奔百姓营,路上也简单的和马小乙说了军屯之事。

  马二爷到现在也没反应过来,“所以,为啥要跑?”

  “废话!!”赵维眉毛一立,“五百个脑袋够干什么的?先跑了再说。回头想把人从我这弄走,却是要问问老子答不答应!”

  本来就是,赵维这没节操的讲什么规矩?不耍赖就不是他了。

  二爷一听,由衷感叹,“四哥还是四哥,让别人无私,自己满心算计,还真是无耻。”

  “那咱这去百姓营干啥?”

  “抢人呗?趁着还没分人头,把有用的都抢过来再说!”

  “哦。”马二爷终于懂了,“早说便是,抢人什么的,二爷最是欢喜。”

  “四哥说吧,抢什么人!?”

  赵维略一沉吟,“女人!”

  “嚓!这个二爷更在行,更欢喜了。”

  ,

  感谢“绝爱感情是老虎”的盟主,感谢“饮水醉梦”的万赏。

  感谢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你站了出来。

  同时也感谢所有打赏、投票、评论的朋友们。没有你们,写的再好也是独角戏,支撑舞台的永远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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