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网游小说 > 最强领主从割韭菜开始 > 第十三章?我造我自己
  洛思盯着眼前的两个少爷,从外貌和神情来看,没有一丝的区别,完全就是同一个人,连耳朵下面的黑痣也一模一样,鼻子高度、耳朵轮廓完全没有区别。

  从外貌分辨不出来的洛思,对着空气嗅了嗅

  脸上突然一喜。

  对着左边这位罗德少爷,单膝跪了下去。

  “怎么发现的”罗德眉头一挑。

  洛思俏脸一红“您身上有种特殊的味道,淡淡的,咸咸的,而另一个您身上,没有这种味道。”

  罗德完全不明白洛思所说的味道怎么回事,他朝自己身上闻了好几遍,压根就闻不出来。

  难不成是自己的体味不成。

  不过,洛思这鼻子的确厉害。

  身边这个罗德是他花了两天时间捏出来的,就在前两天,他解锁了“创建人物”的面板。

  于是就捏了个自己。

  可没想,捏个像他这么帅的人,难度非常的大,这些天罗德一直对着虚空乱比乱画,其实就是在捏脸。

  昨天,他敢去下水道面对那个女巫,用的并不是真身,而是身边这个跟他长一模一样的人。

  罗德可以将意识延伸到他身上,控制另一个自己,操作起来异常丝滑,没有任何障碍。

  这种技术比瓦尔隆的魔偶术,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

  通过异乡人的论坛,罗德了解到,那些异乡人其实也跟他一样,只是将意识延伸到这种类似“魔偶”的躯壳里。

  所以不会造成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而这种躯壳的做工技术真的太好了,昨天罗德并没有特别提醒洛思,连她都给骗了过去。

  有件事情,罗德想尝试一下。

  “洛思,把另外一个我杀了。”罗德直接命令道。

  接到这道命令后。

  眼神从未有过迷茫的洛思,呆滞住了,看着另一个跟罗德少爷完全一样的人。

  她的右手在颤抖,匕首掉落在了地上。

  洛思的表现,让罗德眉头紧锁“如果昨天那个女巫伪装成我的样子,你也下不了手吗”

  “我能闻到魔女的味道,可以分辨的出来。”很少解释和顶撞的洛思辩解道。。

  “我再问你一遍,我们两个,你能分辨的出来吗”罗德有点小生气,在面对自己时,洛思就会显得特别软弱。

  “可以。”洛思回。

  “那为什么不动手”

  罗德,今天之所以叫她来,就是上次下水道那个叫莉安娜的女巫,给了他一个很大的警示。

  她可以变成大巫师伊凡,就有可能变成自己,虽然洛思能闻到魔女的味道,但难保就有普通人变化成他的样子。

  罗德能在无数次刺杀活下来,除了运气外,更多是谨慎和思考,甚至不得提前思考,敌人下一步要如何刺杀自己。

  而洛思在对面所有跟自己有关的事情时,就会显得犹豫不决和软弱,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弱点。

  那个叫莉安娜的女巫,在这次刺杀中,明显就已经在针对洛思了,要是没有这些不死的异乡人。

  她很有可能被那个女巫给阴死,身为一个刺客,除了实力外,各方面素质也很重要,而最最重要的就是不能犹豫。

  犹豫就会败北

  “捡起你的匕首来。”罗德沉声命令道。

  洛思依旧很是犹豫。

  罗德深呼吸了一口气,淡淡说道“忘记当初在红月之森,你对我所发的誓言了吗”

  洛思浑身颤抖了起来,身体不受控制地俯下身捡起了匕首,颤颤巍巍地朝着另一个罗德少爷走去。

  “动手”罗德厉声训斥道。

  一抹弧形寒光闪过

  洛思整个人瘫坐在地上。

  另一个罗德也倒在了地上,身上并没有鲜血流出,大概一分钟后,跟那些异乡人一样,化成泡泡消失了。

  且死亡时。

  罗德一点疼痛感都没有,他在创建人物时,也学那个冉一冰,把痛觉直接给取消了。

  无数次的濒死体验,已经让罗德够痛苦了,在创建人物时,他一点也不想在体验那种感觉了。

  必须无痛才行

  倒是,嗅觉和味觉倒是保留了,罗德觉得这世界还有那么多的美食,自己都没有好好品尝,必须要享受下。

  芬德港的鲱鱼罐头。

  帝都的分子巧克力。

  高地的烤黑猪。

  听说阿兰镇的蓝莓乳酪也不错。

  想到这些美食,罗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真的不想再吃北境这些又干又硬的面包,还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南瓜汤了。

  见到身躯变成泡泡消失后,洛思又惊又喜“少爷,您这是拥有了异乡人的能力”

  罗德没有解释太多。

  现在的他,控制着另一个自己,刚才死亡时,视觉突然消失了会,接着又亮了起来。

  眼前的场景发生了变化,罗德发现了自己来到了个陌生的地方。

  罗德环视着四周,这个教堂还挺精致的,头顶有个巨大的圆拱,绘着各种彩色图案,阳光透过五颜六色的花窗洒落下来。

  灿烂绚丽

  在罗德身后,矗立着六个巨型的雕像,这些雕像全是女性,全都裸着上半身,有的看起来像是女武神,有的看起来像大贤者,有的像大地之母。

  这些雕像很奇怪,几乎都是残缺不全的,有的双目失明,有的断手断脚,并没有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这些雕像都是罗德不曾见过的,难不成这些异乡人的出现,跟这些神像有关

  此刻

  教堂里,有人不断凭空出现,且一下就来好几个,应该跟他一样,都是来这里复活的。

  “靠,直接被团灭了”

  “那只大鸟也太变态了吧,那羽毛竟然会吸收伤害,还会搬起石头砸人。”

  “我曰,这游戏实在太难了”

  “要不,先上论坛看看,有没有这只大鸟的攻略,不然根本就打不动。”

  听眼前这几个人抱怨,罗德大概猜出来了,他们说的应该是恐鸟。

  这种鸟身高两米多,全身覆盖着一种硬质羽毛,前脚很是发达,碰到危险时,经常搬东西砸人。

  罗德以前在迷雾森林躲藏时,也遇到过恐鸟,肉还挺好吃的,当初那头恐鸟,让他和洛思吃了整整一个月,都没吃完。

  且羽毛很是值钱。

  一头恐鸟的羽毛可以卖到5金。

  罗德顺手登上了论坛。

  发布了一则恐鸟弱点以及捕猎手法的帖子。

  恐鸟羽毛能吸收伤害,这种怪物的弱点在头部,不过由于恐鸟太高,几乎很难打到它的头部。

  用火攻击的效果最好,不过恐鸟的羽毛非常值钱,加上在迷雾森林,用火随时会被树人给盯上。

  建议低等级的玩家,使用陷阱捕捉恐鸟,恐鸟的脖子很长,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个套脖陷阱,弄几个活结,套住它的头,然后把它给勒死。

  罗德刚发布,底下立马就有评论了。

  “感谢大神出攻略。”

  “搞了半天,原来要做陷阱啊。”

  “话说,这游戏也太硬核了吧,不过我好喜欢,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恐鸟你等着,我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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