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元图书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农门娇女 > 第129章 寻买主
  林大河把目光从水晶球上挪开,再看皱眉的老爹,还有吃的小嘴儿鼓鼓的侄女,心神就恢复了几分清明,于是干笑道,“爹说的对,我一时想差了。我今晚就回城去问问消息,实在不成就去府城。这样的宝贝,若是卖个萝卜价儿就太可惜了。”

  “这还差不多,”老爷子瞪了儿子一眼,虽然碍于孙女在旁边,但还是训诫了儿子几句,“不管是做生意也好,还是做人,最忌讳的就是贪心。没有本事掌控的事,一定不要因为贪心而勉强,最后往往贪心不成,反倒折了本钱,甚至小命儿!咱们林家就是农门小户,不求荣华富贵,只求衣食无忧,全家平安喜乐。你要牢记!”

  “是,爹。”林大河跪了下来,赶紧磕头,心里暗暗有些愧疚。这些时日也是点心铺子生意太好,在外走动被同行或者朋友捧的太高了,免不得行事就有些飘飘然。好在家有老爹,举起大棒子一下把他砸回实地,否则以后怕是真要惹祸上身。

  “起来吧,娇娇还在一边呢,这宝石球儿就是娇娇拿出来的,她一个小孩子都没贪心,你倒是丢脸了。赶紧回城去,这事也不要着急,一切以稳妥为主。”

  “是,爹。”

  父子两个又说了几句话,林大河就要返身回城,娇娇跟在叔叔身后,小声嘱咐,“三叔,寻不到买主也没关系,贱卖也没关系,我这里还有。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怀璧其罪。”

  林大河听得心暖,伸手摸摸小侄女细软的头发,温声应道,“好,娇娇放心,三叔知道。”

  娇娇笑的大眼弯弯,从腰侧的挎包里摸了一个红彤彤的苹果塞给叔叔,提醒道,“三叔路上吃,别让方叔叔发现了。”

  林大河忍不住大笑,作了小心模样,赶紧把果子藏进袖子,应道,“路上就吃完,果核都不让他看到。”

  说罢,他摆摆手就上了马车,匆忙赶回城里去了。

  城西大院儿里,方杰还在百无聊赖的做着监工,突然见得林大河回来,自然大喜。

  “哎呀,你回来的真早啊,我还以为你留老宅住了。”

  林大河右手从袖子里摸出一个红苹果塞过去,立刻欢喜的方杰眼睛都亮了。

  说起来,也是奇怪。他自小身体不算好,家里长辈宠着,饭食自然是恨不得一日三换,就为了他能多吃一口。好不容易把他将养长大,他也没什么喜爱吃的东西。

  但林家这果子,居然横空出世,从娇娇第一次递给他啃了一个,他就觉得香甜,果味浓郁,吃进肚子,好像全身都舒坦。说不得,他就着了迷。

  偏偏林家这果子好像也不多,他也不好同娇娇一个小丫头抢吃的,倒是娇娇惦记他们的交情,常分他几个。这也就成了他的念想,好似孩子偶尔得到糖果一般,意外的惊喜。

  林大河眼见方杰大口咬了苹果,嚼得咔擦作响,很是不理解。这果子他也吃过,不过觉得味道比普通果子好很多,但也不至于像方杰这般如同吃仙丹妙药一般啊。

  若是方杰知道真相,怕是一定要拎了他暴打。这绝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林家每日吃的东西,都是娇娇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早就成了习惯,自然不觉得这果子珍贵。反倒是他,吃一次还要劳心费力赢棋才成,而且娇娇这丫头越来越精明了,想赢她更难了…

  “听说最近城里谁家在寻好东西吗?”

  林大河冷不丁的问了一句,害得方杰差点儿噎到,好不容易平复就白了他一眼,问道,“寻什么好东西?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自然是有用处,你若是闲着无事,就帮我打听一下,看看谁家要寻稀世之宝。你们方家家大业大,交往的都是名门富贵之人,这些消息怕是听说的更多些。”

  林大河不肯说清楚,惹得方杰更是好奇,但他眼珠儿转了转,也没追问。林家既然拖了他打听这事,自然绕不过他去,等几日就知道了。

  “放心,这事好办,我娘常出去赏花喝茶,这些事最清楚,等我回去问几句。”

  方杰毫不犹豫就出卖了自家老娘喜欢八卦的缺点,转而想起什么,又从袖子里甩出一张烫金大红帖子,“再有三日是我的冠礼,记得来喝酒。”

  冠礼?

  “你…还没行冠礼吗?”

  林大河问的有些迟疑,双眼在方杰身上梭巡,惹得他立刻跳脚。

  “林大河,你什么意思?本少爷风华正茂,刚要行冠礼,怎么了?瞧你这模样,难道先前还一直把我当老头子了?”

  林大河自然不能承认,笑道,“哪能呢,就是觉得你比实际年龄更成熟稳重,风流潇洒…”

  说起来,林大河和方杰相识,也是挺戏剧性的。刚娶了王燕第二年,林大河因为一单生意出问题,被岳父骂的厉害,他突然意识到,父母拦着他娶王家女是正确的,他如今在王家,若说是女婿,还拿着工钱。若说是聘请的掌柜,还要把王老爷当爹敬着,很多时候,做多做少都是错,里外不是人。

  他一时憋闷,就去喝了酒,大醉而归的时候,同另一个醉鬼,也就是方杰撞到了一起。碰巧,那会儿夜色微微有些暗沉,有人丢了荷包,小偷同两人一般穿了青衣,于是失主追来,见到两人就咬定是小偷。

  两人醉的厉害,不能自辩,也无人打证言,就被扔去了县衙大牢。

  第二日,还是方家寻不到人, 发狠满城找起来,才算把人捞出来。方杰也算仗义,同林大河在牢里住了一日,林大河很是仗义的拦了那些老犯儿洗劫方杰的衣衫鞋袜,于是,他顺手把林大河也捞了出去。

  两人有了这么一次共同经历,算是交了朋友,偶尔闲暇就聚在一起喝酒谈天,渐渐交情深厚。

  在林大河心里,方杰仗义又聪明,是个值得交的好友,倒是把他的年岁忘脑后去了。实际他们并不同龄,他甚至比方杰还大了十岁有余…

  于是,闹了这个乌龙,实在不知道是说方杰成熟,还是该说林大河健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