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一章尼古拉斯?一官
崇祯元年(1628年),闽南大旱,饥民甚众,许多百姓无以为生。
为了减轻赈灾压力,时任福建巡抚的熊文灿,授意接受招安后担任“海防游击”一职的郑芝龙,设法在漳、泉各府动员一批灾民去大员垦殖,并定下了“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的优惠政策。
结果,郑芝龙招纳了数万人,用海船运到笨港垦荒定居,大大扩展了在台湾的福建移民的数量和势力。
不过,遗憾的是,郑芝龙自始至终没有派遣武装力量到大员去,也没有明确宣示对大员的所有权,以致被贪婪的荷兰人钻了空子,以武力夺取了笨港一带的治理权。
或许,郑芝龙认为,与海上贸易相比,在大员发展农业的油水不大;又或者,在全力与其他各路海盗头目的争斗中,他不想节外生枝,过于开罪荷兰人。
总之,他没有公开干涉荷兰人的扩张举动,只是支持笨港福建移民中的首领,通过他们来遥控当地的移民村落。
郭怀一便是当地的垦殖主之一,得到了郑芝龙或明或暗的支持。
及至郑芝龙屈膝降清反被羁押,失去自由后,与其分道扬镳,毅然打出抗清大旗的郑成功,通过郭怀一等人,继续关注着大员的局势。
而处于荷兰人统治区域内的郭怀一,几乎每个月都会写信给他,报告当地的情况。
作为当地的华人领袖,荷兰人在当地的许多行政事务都要依赖于郭怀一等人,因而,荷兰人在当地的一举一动,贸易状况,郭怀一可说了如指掌。
……
郭怀一在书信中提到,今年农场主都减少了甘蔗的种植面积,大幅降低了农民工资,不少农民因此而失业,民众生计大不如前。
然而,巴达维亚当局屡屡催促大员设法增加财源,大员当局的课税越发沉重。
除了原本征收的什一税外,甚至连猎鹿和捕鱼都需要买执照,可是仍无法满足开支,当局又增设了新的人头税,并派士兵入乡检查是否足额缴清。
尼德兰士兵态度蛮横,手段卑劣,不仅故意没收汉民的人头税单,借机抢夺各种家当,甚至还在夜间手执火枪,成群结队闯入汉人村落“临检”,农民不穿鞋子也要罚款,找出做饭捡的木材也要罚款,其实就是公然抢掠……
“课税蛮横,汉民愈发贫穷,礼拜天也必须劳动、工作,却不能挣到一点钱……蔗农俱以每月一成以上的利息向富人借贷,待作物收成后再行抵债……许多人因此放弃了他们已开垦的农地,不想继续留在大员,打算偷偷返回家乡……”
读到郭怀一信中的这几句话,郑成功阴沉着脸,默默地放下了信函……
对窃据大员二十余载的荷兰人,郑成功并不陌生。
早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荷兰人就屡次侵入中国粤闽海域,要求与中国贸易,均遭到大明地方官员的拒绝。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尼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建立了永久性的军事基地,从此,他们更加频繁地侵入南中国海域,不断骚扰沿海地方。
天启三年(1623年)八月,荷兰人进犯福建沿海,被大明福建水师击败,退往澎湖,仍不时在海面骚扰,严重危及漳、泉沿海的安全。
天启四年(1624年)七月,明军出动一万余人进击澎湖,荷兰人战败,在某个熟悉航道的华人败类的指引下,退往了台湾岛南部一个叫大员的地方(今台南市一带)。
由于大明在大员没有军队,他们得以在大员海外的一个鲲身岛(沙洲)上建筑城堡,起名为热兰遮城(今安平古堡),从此开始为祸此地。
关于大员名称的由来,据说是由闽南话“台员”转音而来。
从此,整个台湾岛,都被这些殖民者称作“大员”,直至清朝,才正式更名为“台湾”,并设置了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这就像澳门被佛郎机人误称为“马靠”一样,只不过是一伙搞不懂汉语的佛郎机人,首次登陆的地点叫“妈阁”而已。
值得一提的题外话是,这个带路党,是一个与颜思齐同时期的大海盗,泉州人李旦,此人海上作风强悍,洋人都称他为“甲必丹李旦”。
“甲必丹”(capta)一词,是船长的意思,为佛郎机人统治马尼拉时期,对汉人领袖的称呼,直至很久的后来,才引申为陆军上尉,或海军上校。
而在此时期担任李旦翻译的,就是小名一官的郑芝龙,这件事之后,郑芝龙才正式归附了同一年也来到台湾的“日本甲螺”(倭寇首领)颜思齐,并很快得到重用,第二年便成为其接班人。
说起来,虽说郑芝龙海盗习气不改,因算计过度而晚节不保,反误了卿卿性命,但其实此人是个大才。
他自小不喜读书,性情逸荡,有膂力,好拳棒,还热衷剑术,因此不受其父喜爱。
十八岁时,郑芝龙与兄弟们齐至濠镜,在舅父黄程处学习经商,为其舅贩卖白糖、奇楠、麝香等货物。
在与佛郎机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学会了卢西塔尼亚语(又被称作犹太—葡萄牙语,今已基本失传)和葡萄牙文,还到过马尼拉,会说一口流利的葡萄牙话。
直至后来,他又常来往日本,由此学会了日文,居然还得到了幕府将军德川秀忠的召见,因此受到平户藩松浦家的优遇,并娶了其家臣田川氏的女儿为妻,即郑成功的生母。
就这样,咳咳,郑芝龙居然成长为一名通晓闽南语、南京官话、日文、荷兰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的语言专家!
另外,他还受舅父影响,接受了天主教洗礼,取教名为尼古拉斯,是以,洋人都称他为尼古拉斯?一官(nichos iquan)。
……
第二年一月,荷兰东印度公司指派首任总督宋克抵达大员,仅用15匹棉布就骗去了台南陆上一大片土地,建筑了普罗民遮城(今赤嵌楼)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并渐渐向南北两个方向扩张。
往南,他们征服原住民,占据了打狗港(今高雄港),往北,他们以武力控制了笨港一带(位于今台中地区云林县),北港溪沿岸的移民村落。
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军进攻位于台北鸡笼屿(今基隆港)的西班牙殖民军,将其驱逐出大员,从此,全岛沦为荷兰人独占的殖民地。
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他们不但在军事上重重设防,而且采用极为严厉的政治制度来维护野蛮的殖民统治,施尽巧取豪夺之能事。
他们大肆掠夺大员的资源,把大员当时的可耕土地全部掠夺作为“王田王园”,对农民进行农奴式的剥削,强迫汉人和原住民缴纳各种繁重的租税,大肆掠夺他们出产的米、糖,并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
农民稍有不满,他们便进行残酷的军事镇压,经常派兵包围村庄,进行血腥屠杀,常常采用车裂、火烧、钉十字架等酷刑,残酷镇压敢于反抗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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