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欢子说完,连自己也愣住了。
她竟是完全无意识的说出这些。
仿佛老早就在脑子里面一样。
半年前她出车祸失忆了,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
但是她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将生活基础的一切全部都学会了。
因为那些东西原本就存在脑子里面一样偿。
就好比,她知道筷子是用来吃饭一样自然。
而现在亦是如此,她所说的这一切,就仿佛早就早就藏在她的脑海深处,只要稍微一触碰,就从黑白变成了彩色。
莫黎川定定的看了陆欢子一会儿,却是突然笑道:“哪里有你说的这样悲情,我想是上帝在给所有的花命名的时候,一朵没有被赐名的小花叫到:哦,上帝,请不要忘记我,于是上帝就给它起名叫做勿忘我了。”
莫黎川难得语调之中带着一丝轻松幽默,倒是将原本的气氛一下子带动过去了。
陆欢子惊讶于莫黎川竟然也会说俏皮话,甚至怀疑这个传说是不是他自己编的。
但是比起勿忘我的悲伤传说,陆欢子倒真的更喜欢莫黎川这个版本,听上去心情竟然奇异的好了起来。
莫黎川整理衣袖,一边往外走,说道:“时间到了,该走了。”
陆欢子连忙跟了上去。
出去之后,仆人都站在外面等候。
有的拿干净的毛巾让莫黎川擦手。
有的则拿着外套和鞋子恭恭敬敬的站在旁边等候。
莫黎川换了鞋和穿上外套之后,就转身对陆欢子说:“走吧。”
陆欢子倒是一脸懵的表情:“去哪里?”
莫黎川淡淡的吐出两个字:“回国。”
陆欢子多久没回国了,她已经不记得了。
当初,她醒过来的时候,就在日本。
据说她好像昏迷了好几个月。
然后就成了拾年的法人,虽然公事很多,但是她从不出差,这半年来,她几乎没有踏出过拾年。
拾年也不是人人都服气她。
那些对她不满的人,私下里都说她是莫先生豢养的金丝雀。
陆欢子也不恼。
反而倒是觉得那些人说的也并没有错,她可不就是莫先生豢养的宠物?
不过说金丝雀并不太恰当。
如果说看门狗,陆欢子倒是觉得更恰当一点。
毕竟,她也是有用的,她在给莫先生守着拾年。
陆欢子也没有问,莫先生要带她去哪里。
毕竟她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莫先生是她的主人,主人在哪里,她就去哪里,这是作为一个好宠物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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