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手动脚。”哪吒一揪付而旦的衣领,把后者丢到一边去。还好,他知道设结界麻烦,此处人又多,所以力道拿捏得很好,并没有伤到付而旦。
“六六,能不能让他别那么粗鲁?”付而旦有点气,而后又好奇,“从昨天就看你带着这两个小子,他们是什么人哪?”
小子?!他不想活了啊。
我心善,看到流浪狗还同情呢,何况眼前是一条人命,于是连忙扯着付而旦到一边去,低声道,“他们是我远房表弟,都是不要命的霸道家伙,从小就惹事生非。看到染金发那个没?姓孙。中学才毕业就犯下入室抢劫珍宝、偷盗管制药品、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贵妇举办的沙龙等诸多罪行,最后闹到公安局,可结果却差点把公安局的房盖给挑了,局长也给打了,最后是省里来人平的事。那个小胖子就更不用说,姓李,也算是高干子女,还上幼儿园呢,就把当地水利局局长的三儿子给打死了,跟他亲爹敢玩自残,一刀刀往身上割,够不够狠?现在他们在家乡惹了点祸事,特地到我这边躲两天的。”
这些描述实在是很夸张的,智力正常的人都不大可能相信。但我说的是实话呀,孙悟空和哪吒以前确实是做过这么多可怕的事。也正因为我没撒谎,神情和语言都带着天下间最诚实的力量,所以付而旦怀疑了片刻后就全盘接受,吓得打了一个寒战。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越有钱的人就越怕这种舍得一身剐,好勇斗狠的家伙们。
而我,也随着付而旦打了个寒战,加强了这番话的感染力。但我绝不是故意的,而是突然感觉两道冰冷的目光盯我在原地,害我连动也不敢动。
那绝对不是孙悟空和哪吒的气息,陌生而愤怒。因为感觉太怪异了,我立即运起术法,压下心中的惊悸,向后望去。
没人哪!怎么回事?
“他们这么危险,你还带来?”正疑惑间,付而旦埋怨我。
“是你家杨脂玉看他们两个长得帅,热情邀请的啊,关我什么事。怎么没见你女朋友?”我扯词,想赶快找个机会离开。因为突然有不安的感觉,极不舒服的横在我里。
哪想到付而旦却露出一脸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德行道,“女朋友?唉,过去的时光,还回得去吗?”说着,还深情且哀怨地看了我一眼。
我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他难道以为我这么不长进?知道他的真实嘴脸后还会犯贱吗?再说,见了太多出众的男人后,怎么还可能喜欢他?事实上我一见到他就感觉难受,因为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曾经多么的白痴,居然跟这种人交往过。
“我们去看马儿吧。”我转移话题,活动了一下被雷僵了的四肢,同时朝那两位小爷丢了个眼色,让他们在这儿等我,我去去就来。
大庭广众之下,付而旦不会对我怎么样的。再说我今时不同往日,有妖力在身,他这样的,我打千八百个不在话下。
我得把我的“表弟们”和付公子隔开,不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杨脂玉据说遇到了朋友,去会馆内的咖啡室还没回来,付而旦不打算等,于是就先带我进了马厩。
基本上,只要是友善的动物我都喜欢,昆虫除外。而见过了忘川的马,别的马看起来也不会显得太神骏了,但还是觉得它们相当可爱温顺,漂亮的大眼睛眨呀眨的。
到这时候,我心情才好了起来,又是摸又是抱的,围着马儿转了好几圈。
付而旦在我身边腻腻歪歪了半天,见我带搭不理的,就从公事包中拿出一只三四寸长的短笛来,对我炫耀道,“六六看这个。”
“从哪里淘换来的古董这是?”我一见就知那是个古物,但也没觉出有什么特别的。真正玩古董的人,不会像付公子那么浅薄轻浮,他虽然有钱,却也未必有顶级财力。
“有眼光!”他赞了句。
真是白痴,这还用眼光吗?那笛子被他郑而重之的放在公事包中,外包装又如此正式。再者,笛子的造型古朴、花纹处泛着暗绿色的锈迹,可又丝毫不见暗沉,显见年代久远了。
当然,也可能是做旧的,具体细节我就不懂了。
“这是我在一次小型的私人拍卖会上得的,价钱嘛,倒不算高,才七十多万人民币,但它即是古董,又正和我用,实在是难得。”他解释。
七十多万还不算高?在中国内地,好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好不好?有钱不是过错,但他这么爱现就有点讨厌了。
我这人不太会掩饰情绪,于是就流露出一点不以为然。付而旦见我如此,急于表现他的眼光和手腕,又道,“别小看这个笛子,它吹出的声音人类听不到哦。”
“不出声的笛子还有什么实际用处,摆在家里不就好了吗?”我耸耸肩。
“我是说人类听不到。”他得意一笑,还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当然也不是吹给妖魔鬼怪听的。”
“犬笛?”我乱猜,记起看过的一部很老的日剧。据说有一种小工具是专门用来招唤狗狗的。因为狗的耳朵可以接收120千赫的声波,而人顶多可以听到20千赫。
“虽不中,亦不远矣。”付而旦又古典了一把,害我持续恶寒,“这是专门训练赛马用的,在普通人中并不十分流行,甚至知情者也相当少。关键是,这马笛难得。这是英国十五世纪的训马高手,勃朗特伯爵所发明和使用的,全世界不过就这一只,其制作方法已经失传。”
“才价值七十万?”我问,虽然没有见识,但也知道这种失传的东西是很贵重的。而且,就算大英帝国较之我中华灿烂文化的久远性和非凡性相去甚远,毕竟也是几百年的古物了,不可能这个价啊。
看来,这脑袋被门夹过的家伙是买了赝品,或者根本这传说就是假的。败家子儿,如果我是付老先生,先暴打他一顿再说。
“这一笔生意做得聪明吧?别人还没意识到这宝贝的重要性,我就已经入手了。”付而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说。这就是他这种人最大的毛病了,总以为别人是笨蛋。
不过我不想跟他多说话,于是表现出了穷人的感叹,好让他满足了虚荣心后放我走。可他没结没完的,非要拉着我看他驯马。
笛子是小小横笛,他姿态滑稽,吹而无声,样子就更可笑。而马儿们果然有了反应,但我觉得它们不是听懂了命令,而是被无声的声波折磨得很难受似的。
我连忙打断付而旦,“我觉得你应该再研究一下训练方法。或者,为了两匹马不值得动用这种古董。就像是,你不能拿古董瓷器吃饭一样,对吧?”
他一愣,似乎觉得我说得对。但马上又说,“我的马经过了名师训导,再用马笛再调教一下,必能赢了过俱乐部的所有马匹的。今天就有比赛哦,我自己亲自当骑师,和其他五匹较量一下。”说着又吹了一下那笛子,害得一匹马直接嘶鸣了起来。
这时我一定确定以及肯定这笛子的声波是有害的,下意识地伸手去夺。他反应倒快,向后跳了一步,倒好像我要抢他的钱似的。
“马儿可能不适应这笛子,你不要吹了。”我说明我的态度。
他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它们必须适应我的命令,待会儿要赛一场,彩头很高。若是赢了,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呀。”
“她喜欢什么,我没钱买给她吗?”突然有人插嘴。
我心里一跳,向马厩通道的另一侧望去。
逆光中,忘川走来,整个人都似被渡了一层金边。在人界,他变没了白金色长发,但他的样子、他的声音、他完美无暇的脸庞、他挺拔的身姿,都没有变。
他牵着一匹马,看似离我很远,但很快就到了我面前,现代的骑装穿在他身上是那么好看,衬得付而旦那身价值不菲的名牌就像是从垃圾箱捡出来了,还被人踩过好几十脚似的。
“你怎么来了?”我愣愣的,只问出这么一句。
人界和洪荒界不是不允许随意穿越吗?可这是我第二回看到他出现在现代时空了。怎么啦?他为什么而来?总不会是为了我吧?
他不置可否,转而向付而旦,“要赛马吗?多少赌注我都加倍,算我一个。”
他的马比正常马要大上两倍,神龙的筋骨也似,气质霸道嚣张到不是一匹马所应有的。这马甚至还调戏过我。可到人界后不知忘川用了什么法术,它现在是正常马儿大小,而且毛色杂而暗哑,身子瘦弱,看来像是长期营养不良似的。但那对眼晴看来还饱含着戾气,凶兽一般。
可惜,付而旦根本没看出来,所以一脸嘲笑的神情,“这马能跑吗?死在赛道上就不太人道了。”
“死了,也是我的。”忘川瞄了我一眼。
“虽说比赛是开放的,谁想加入都行。可是……若赢得胜之不武,还不如不比。”付而旦笑说,接着把我拉到一边,低声道,“你们不是分手了吗?”
忘川听到了,微微一笑,“谁说我们分手了,正经我要娶她哪。”他上下打量我,嘲弄而轻浅的笑容演化成了一种挑逗的气息,令我没出息地涨红了脸。
“我们不过是吵了两句,既然她送了我一个小鼎的工艺品做为礼物,我原谅她。”忘川补充了一句,令我心头又是一跳,感觉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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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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