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的人不知道的是,就在离苏家屯不到一百里的深山老林里,有一个只有两户人家的小山村。
云岚的三叔云军,就住在这个小山村里,是其中一户人家的家主。当年,云军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掉入了河里,顺着河水被冲到了几十里之外的下游。满身伤痕的他,在昏迷之中,被一个猎人给救了。
那个猎人,就是他如今也叫一声爷爷的人,是他的妻子的爷爷。
不过,他跟现在的妻子山杏成亲,是在得知沈氏早已改嫁之后。当初,他在苏家屯附近的沈家屯,偶然遇见了前妻沈氏。当时,沈氏背上背着一个两岁的小男孩,身边紧跟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还拉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说说笑笑的,十分的亲密。
明眼人一看,这就是一家四口。
沈氏跟他几乎是擦肩而过,却竟然没有认出他来。
云军按耐住激动的心情,亲自多次的去打听过,沈氏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经改嫁了。大哥一家在家乡的府城,据说攀附上贵人了,二哥一家就是被大哥家的美丽给弄去了大西北。
云军沉默的离开了。
又过了三个月,当救命恩人,也就是老猎人罗武再次开口,想要招他做上门孙女婿的时候,他终于点头应下了:“好,我答应了,谢谢老爷子看得上我!”
罗老爷子,五十三岁,十多年前逃难过来的。身边,只有一个十八岁的孙女,名字叫罗山杏。山杏长的不错,浓眉大眼的,比一般的女子稍微高大一点,身体很是强壮。
罗山杏对云军一见钟情,这么些年以来,一直都不肯答应跟别的男人定亲、成亲。一心一意的,就等做云军,即便他说自己早就已经娶妻生子了。
山杏也不纠缠,只是不肯放弃,另嫁他人。平日里,就以妹妹的态度跟他相处,落落大方,从来就不主动往他跟前凑,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
山杏不是不好,长相不错,身体健壮,对云军又一心一意。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云军若是跟她成亲,就必须做上门女婿。
就这么一点,让云军考虑好几天。
最终,还是想通了,也就答应了。
其实,如今的他,有什么资格,去挑剔别人呢?
现在,他对外的名字叫左峻,因为遇到土匪,他受了重伤,父母兄弟也是在那个时候失散了。对老爷子和山杏,算是善意的谎言吧!
当初,老爷子救了他的时候,他不敢把真实身份说出来,是因为对燕国的朝廷和军队都失望透了。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回到军营里去。若是用真是的身份生活下去,必然会泄露自己的行踪,搞不好会以逃兵的罪名给抓回去。如今,得知侄女初一,竟然成了齐国的王后,他就更加不敢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罗家了。
隐姓埋名,是最好的选择。
做上门女婿,那又如何?
经历过那么多生死考验,他太明白生存的不容易。
那劳什子的面子,能当饭吃么?能保平安么?能让他安然到达西北,跟父母、二哥一家,以及儿子小海团聚么?
不能,一样都办不到。
竟然如此,上门女婿,那就上门女婿吧!
里子,终归重要过面子不是?
想要安然活下去,有个正当的身份活下去,跟山杏成亲,那是最好的选择。罗老爷子救了他一命,在他卧床养病的那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又是山杏在照顾他。而且,山杏长的也不难看,好好打扮一下,容貌也算得上是中上了。
山杏淳朴善良,勤快踏实,心灵手巧。缝制的衣服,做的鞋袜,针脚细密,穿起来好看又舒服。似乎,从来就没有穿过那么合适的鞋子似的,走多远的路都不会觉得脚受罪。
山杏有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美丽又纯净,莫名的给他一种很安心很舒服的感觉。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好介意的呢?
上门女婿,就上门女婿吧!总好过,日后娶一个不知根不知底的女人,若那女人是个不靠谱的,岂不是后代子孙,都要被连累了去?
几年过去了,他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女儿云茜茜三岁,儿子云平安一岁了。都长得很壮实,很可爱,脾气也好。
如果小海还好好的活着,今年应该有十五岁了。
这么些年以来,他都没有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长大的?过去,还在云家坳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艰苦吧?地动发生的时候,他有没有被吓着?有没有受伤啊?
这一些,他都不敢打听,免得被人怀疑他的身份。
他敏锐的察觉到,初一的姥爷家,似乎有人监视和针对。别的不说,隔三差五的,有莫名其妙的人,老是找苏家的麻烦,这算怎么回事啊?一看,就不正常嘛!
虽然,他也可以暗地里调查一下,悄悄的帮一下苏家。然而,这样做的话,如果对方是朝廷的斥候或者暗探,极有可能会注意到他,怀疑上他。再说了,当初这家人自私自利,没有站在二哥家一边,一起去西北。这样自私的人家,他范不着去多管闲事。
这人啊,总要为自己做过的错事,承担应有的责任跟后果。
只希望将来有几乎,可以跟亲人团圆。
可惜的是,这里离齐国,何止万里之遥?如今这样的局势,也不适合走出山林,走出东北。皇上老人,也糊涂了,接二连三的,做出了许多糊涂的决定。
但愿,下一任皇上,是个开明的,是个圣明的。
如果有一天,燕国和齐国交好,罗老爷子也去世了,那就是他带着妻子儿女离开东北,前往跟齐国邻近的地方安家落户。离得近了,总会有一天,可以找到机会,跟家人团圆,跟小海再也不分开。
诸葛天明去山里打猎,带回几丛香雪兰,献宝的对云岚笑着道:“岚儿,看看这是什么花?”
当初,他还是唐锐的时候,村子附近的山里生长着不少香雪兰。记得岚儿十分的喜欢,兴致勃勃的拉着他,去挖了好些回去,种在了房前屋后。来到西北,这花儿就再也没有见过,没有想到今天在深山老林里,竟然发现了香雪兰的踪迹。
“香雪兰?给我挖的?”云岚很是高兴。
香雪兰,多年生球根草本花卉。球茎狭卵形或卵圆形,叶剑形或条形,花茎直立,花直立无梗,淡黄色或黄绿色,有香味,苞片宽卵形或卵圆形,花被管喇叭形,花被裂片卵圆形或椭圆形,蒴果近卵圆形,4-5月开花,6-9月结果。因花色纯白如雪,花香清幽似兰,故得名香雪兰。
香雪兰,是云岚很是喜欢的一种花卉。
诸葛天明笑呵呵的点头:“嗯,是特意给你挖的,我记得你很喜欢这种花儿!”
“嗯,香雪兰的花期很长,花色素雅,花似百合,叶若兰蕙,香气馥郁。冬天的时候,可以作为主要的花卉,摆放在勤政殿和六部衙门,以及王宫里。”
云岚说的兴致勃勃,满脸灿烂的笑容,看得诸葛天明都失神了。忍不住靠近她,一把揽进了怀里,低头就深深的亲吻了下去。
岚儿,你怎么就这么招人喜欢呢?
我爱你,岚儿!我发现,我对你的爱,是越来越深厚了,浓得化不开。我都不敢相信,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你不允许我爱你了,我是否可以承受住这种打击和失去?
云岚热烈回应,深情回吻。
旖旎甜蜜的气氛,在空气中快速弥漫开去。
云岚培植了大量的香雪兰,冬天到来的时候,她用香雪兰、红色蝴蝶兰为主题花,配以玉兰、文竹、等装饰居室,看上去素雅端庄,别有一番风味。
云岚又跟户部的同僚介绍:“香雪兰球茎具有清热解毒,活血功效,可以用于蛇伤疮痛。有二十多个品种,颜色多样,可以分为红色系、黄色系、白色系、蓝色系。色泽鲜艳,花朵芳香,既可切花栽培,也可温室盆栽。”
“嗯,这花确实与众不同,我也很喜欢!”云豆满是星星眼,当即跟云岚讨要:“大人,这香雪兰要去哪里买?”
云岚:“没得买,这是王上在深山里挖的。”
云豆欢喜的道:“山里挖的啊?这太好了,等沐休日到了,我就邀请几个人,一起去游玩,顺便挖一些香雪兰回来!”
立刻就有人热烈附和:“算我一个,我也想要去!”
“就是啊,也算我一个!”好几个人纷纷响应。
众人的心里,都不禁十分的羡慕:王上对王后,可真好啊!一家几口和乐美满,日子过得幸福快乐,可真让人羡慕啊!
姑娘们:日后,要是我的夫君,有王上对王后的一半好,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小伙子:日后,要是我的妻子,有王后一半好,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有会心甘情意的,对她疼惜爱护、一心一意。
云岚摇头,不赞成的道:“那是高山密林,寻常人最好不要去,危险得很!要去的话,必须是武功不错的,而且最好得五个人以上。那深山里,可是有毒蛇猛兽的!”
“哦,这样啊!”众人不禁很是失望,满脸的惋惜。
云岚忍不住好笑的摇头:“这样好了,我分一些出来,请我父亲帮忙培植。到时候,云豆去跟我父亲要一些,分给大家就是了!”
云豆连忙摆手:“那可不行,白给可不行!大人的父亲年纪不小了,属下可不能占老人家的便宜,属下得花钱买才行!”
“就是啊,白给,我可不好意思要。”
云岚忍不住大笑:“好了,别争了,不过就一点花而已,要什么钱啊?云豆也不用去要,到时候,我让人拉一些过来,一人分两棵,就当是我给你们的礼物好了!”
不过是一些花,能卖几个钱啊?这么点小钱,她还不在乎。
不过,她似乎想的太简单了一点。
当她给户部的同僚,送出香雪兰之后,没有几天,东风村忽然涌去了很多的人。有衙门里负责采购的,有勋贵世家和富商家里的管事,也有不少书院里的夫子和学子。
去那里干什么呢?
自然,是奔香雪兰去的。
云勤无奈,只好请众人在村口的会客室里稍后,他带人去将花圃里的香雪兰,几乎都挖了出来,只余下五六棵留种,继续繁殖栽培。
云勤培植出来的香雪兰,看相比云岚培植出来的,还要好许多。毕竟,浇灌的水,一样都加了灵泉水。而且,云勤更专业,更有耐心和时间。
无论是植株,还是盆栽,都让人移不开目光。香雪兰的价格,虽然都不算低,然而却供不应求。
这主要是,大户人家一采买,就是上百棵植株,十几个盆栽。有一人带头,其他的有钱人家,或者勋贵世家,自然就不甘落后,争先恐后。
价格,其实就是这些人炒起来的。
云勤不想收那么多,那些人还不干,嚷嚷是不是瞧不起他们?说这话的,自然是主子,不是家仆。若是家仆的话,也不敢擅作主张,为了争夺香雪兰,竟然主动提价。
云勤无语极了,只好收下银钱。
并且,灵机一动,派人快速的搬了很多别的花盆栽和绿色植物过来,在村口的一块草坪上,办了一个小小的花市。花圃里现有二十五种花卉,有的就是冬季盛开的,有的是在温室里种植的。盆栽十几种,绿色植物也有七八种。
又在花市的旁边,摆放了十几种青菜瓜果,这都是在蔬菜大棚里种植的,是反季节的蔬菜。在齐国的冬季,这些蔬菜,几乎绝迹了。也就是那些底蕴深厚的世家大族,勋贵世家,会在自家的花房里,种上那么一点。地位最高的几个主子,可以隔上五六天吃上那么一次,却不能尽兴的吃,没法天天有的吃。
琳琅满目,咤紫嫣红的花儿,造型奇特优美的盆栽、绿色的植物、碧绿的蔬果,顿时吸引了众来客的目光,让人无法移动离开的脚步。荷包不由自主的,拿了出来;大额的银票,不由自主的,下了订单。
一场声势浩大的花卉、盆栽、蔬果采购抢夺战,就此拉开了序幕,几个银钱多的没处花的少爷公子,又开始了果蔬、花卉、盆栽“竞拍”。
云勤表示很无奈,只好等那些人走后,再以低许多的价格,卖给那些夫子、学子。亲自前来采买花卉蔬果的夫子和学子,大多数都是寻常的百姓,不是那些钱多的没地用的富家公子和小姐。
一时之间,齐国京城的夫人小姐,掀起了种植香雪兰的旋风,也掀起了在家里、办公室摆放花卉、盆栽、绿色植物的风潮。
花圃里的存货,一扫而光,挣了大钱。
云岚不禁十分的感慨。
这,就是名人效应?
嘿嘿,这辈子,她贵为王后,可不就是个名人了?
这放在前世,可是想都不敢想啊!
不说一国之母了,就连一个中型企业的部门经理,她都要很努力的,才能坐稳那个位置。因为,对手太多,犯眼红病的同事,来了一个又一个。
哪怕就是现在,贵为一国之母,可是背地里讲究她的人,还是免不了会有那么一些。甚至,还有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名门贵女,竟然敢当面给云岚没好脸。
问题是,这名门贵女,既然还以为云岚肯定看不出来,还以为自己的手段有多么的高明,以为别人都是傻子呢!不然的话,也不敢这么嚣张了。
“娘,不必理会那些人,那不过是脑子有问题的疯婆子罢了!”云开要么不说话,只要一开口,必然是金句。
没有说出口的话是:儿子会找个合适的机会,好好教训一些那几个领头的人,好让他们知道,我诸葛云开,绝不容许任何的人,给我的母亲半点委屈!
所幸,云勤很是敏锐警惕,刚刚听到一点点风声,就将花圃产出所得的十分之一的银钱,捐献给了齐国慈善堂。又捐献了五百两银子,给沙枣书院的助学基金。由此,堵住了那些想要污蔑云岚的人的口,让这些人无话可说。至少,不敢在公开场合,明目张胆的说三到四。
齐国广袤的盐碱地,有超过五成的土地,都被改造成得很成功。其中,有四成的土地,被改造成了下田;有五成的土地,成了中田;有一成左右的土地,竟然改造成了上好的水田。
过去,无比荒凉的、人迹罕至的黄土高原,竟然也有超过两成的地方,被开垦成了的军垦农场。另外,还散落着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村落。粮食产量,虽然比不上水土肥美的江南,却也着实不算低,比燕国中原地方的产量还要高。
就更不要说,草原上的这些国家了。
那些草原,只能生长牧草,种不了庄稼。
雪域高原上,一年有大半日子,白雪皑皑,也长不了庄稼。
山沟沟里,土地贫瘠,种不了庄稼。
沙漠里,用水十分的紧缺,连绿色都很难看得到。
燕国的人眼红了,十几个相邻的胡人小国,也眼红了。燕国虽然眼红,但是到底地大物博,不怎么缺粮食。那些胡人小国,
十几个边境小国,一下子就团结了起来,仿佛过去的争斗仇恨嫌隙,都没有存在过一样。十几个小国的国主,聚集到了一起,共同商议要联合攻打齐国,夺取齐国的风水宝地。
没错,那些胡人觉得,齐国如今的风水极好,一定是得到了神灵的庇佑。所以,这才能在盐碱地和黄土高原上,种植出产量不低的庄稼。
于是,胡人就看上了齐国的风水宝地。
边境线上,摩擦开始不断,由小到大。
浩大的战争,一触即发。
形势十分的严峻,不容自欺欺人。
诸葛天明开始早出晚归,甚至有的时候,一走就是好几天或者十天半个月。愁眉不展的出去,忧心忡忡的回来,胡子拉碴的,看上去十分的憔悴。
这是齐国开国以来,遭遇到的最大的危机。
不!应该说,是自从他从东北来到西北,这片广大的土地上,所遭遇到的最大的危机。以前,那些胡人看不上这片贫瘠的土地,一般都只是在边境上抢夺一番就走。
如今,那些胡人小国,竟然勾结起来,想要一举将齐国吞并瓜分!接下来的日子,如果不能想出很好的制敌的办法的话,齐国极有可能会面临灭顶之灾。
对上丈夫憔悴的脸庞,熬得通红的眼睛,云岚咬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把地雷制造出来,并继续鼓捣手榴弹。另外,打造一些可做暗器用的戒指、手镯、发簪等,分发到挚爱亲人的手中,以作防身之用。
还有十连发的弓弩,也要鼓捣出来!至于手枪之类,如今还没有这个条件,最起码要先解决炼铁炼钢的问题再说。以当前的冶炼技术,是没法打造得用的枪支的,在技术上必须有所突破才行!
而且,她其实还不想把这东西带到这个古代的王朝,不想破坏这个时代特有的清新的空气。重工业,能不这么早发展,那就不发展。不到万不得已,其实连地雷和手榴弹,她也不想制作,更不要说是推广了。【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