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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长生倒是没为他爹娘又收养别人感到不快。因为他看得出来,不管他爹娘收养了谁,只要他回来了,那个人肯定就凉了。
有亲儿子在,哪个脑袋有坑的才会喜欢养子呢!
他不在乎爹娘收养过谁,只是比较纠结他堂哥的职位和工资:
副连长呀!
多威风啊!一个月还能拿到二十八块钱的工资,一年就是三百多块钱,比种地强多了啊!
这会儿,他深深的陷入到了当军官的执念中,“哎,我建峰哥从小长在你们身边儿,机会就是比我多。要是我也在你们身边长大的话,说不定现在我也去当兵了,也能当上连长,也能拿工资孝顺你们了……”
“要是你去当兵啊,别说是连长了,就是营长团长也早当上了,就连那白眼狼那样的玩意都能当上副连长呢,何况是你了?”
霍大娘对她的儿子很有信心,而且也坚信她的儿子一定比霍建峰强。
连白眼狼都能当上副连长,她这么好的儿子还不当上营长团长?老天爷都看不过去!
霍大爷却兜头泼了她一盆凉水,说:“你可拉倒吧,你以为营长团长是那么好当的呀?哪个营长团长不是从兵蛋子熬上去的,你以为当兵那么容易吗?咱们这十里八屯有多少当兵的,最后不都复原回来了吗?也就建峰能耐,能留到部队了吧。”
“照你那么说,你那个宝贝侄子比咱们长生强了呗?”
霍大娘斜眼看着霍大爷,一副阴阳怪气的模样。
似乎在怪霍大爷说霍建峰能耐,他这么说,就是在打击儿子,在是在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霍大爷忙说,“我不是说建峰比咱们长生能耐,我是说,兵不是那么好当的,我听建峰说,他刚去当兵时,十冬腊月的晚上还在外边站岗,大鼻涕都冻成冰坨子了还不让擦,站那一动都不行动,一站就是半宿啊……这份辛苦,可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你舍得长生去受那份辛苦吗……”
霍大娘一听,顿时蔫儿了,她可舍不得长生去受那样的苦。别说是受苦,就是不受苦,让他去当兵,她也不放心啊,当兵是干啥的呀?都是在战场上拼命的,子弹无眼,谁知道上了战场还能不能下来呀?
她统共就长生这么一个儿子,可舍不得他去冒那份儿险去。
霍长生一听当兵那么辛苦,顿时打消了去当兵的念头。
他这个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吃苦了,算了,还是换一条出路吧。
……
三口人躺在炕上,亲亲热热地聊着,基本上就是霍大娘跟霍长生两个人说,霍大爷在一边听着。
霍长生说话的主要内容,就是他被拐到前郭县这些年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多么的不幸福,几乎没说养父养母的一句好话。
霍大娘听到儿子活得这么苦,又免不了伤感一番,抹了不少眼泪。
连霍大爷听了都泪汪汪的,只觉得孩子这些年过得太不容易,太苦了,他们当爹娘的得好好补偿儿子才对……
一直聊到九点多钟,到睡觉的时候了。
霍长生非要跟他们老两口一起睡一宿,就像他小时候似的。爹娘分别睡在他俩边,他睡在爹娘中间……
这个温馨地安排又一次戳中了老两口的心,老两口当然乐意跟儿子一起睡了。
霍大娘当即就找出最好的一套被褥铺在中间,让霍长生睡,他们老两口则幸福的睡在儿子的两边儿。
睡觉的时候,霍长生脱掉衣裳,霍大娘一看霍长生的棉袄那么薄,且棉袄里面打了好几个补丁。里头更是连套线衣线裤都没有穿,只穿了一条抽抽巴巴的裤衩子,顿时又心疼得不行了。一叠声地张罗着明天要带霍长生上镇上去,给他扯布做新棉袄,顺便买两套线衣线裤换着穿。
今年队里给发的布票她还留着没用呢!当初白眼狼娶媳妇的时候,老头子非叫她把那些布票拿出来给白眼狼娶媳妇用,幸亏她说啥都没答应,不然的话,这会子可拿啥给她长生扯布做衣裳啊?
当天晚上,霍长生就是跟爹娘一起睡的,霍大爷和霍大娘因为太激动了,都十点多才睡觉。睡着后,老两口就逞赛似的打起呼噜来,让中间的霍长生差点撞墙……
这一宿后,霍长生就搬到了西屋去住去了。再也不得得瑟瑟地张罗跟爹娘一起睡了……
随后的几天,不断有人上霍家来探望霍长生。霍长生就像祥林嫂一样,逢人就讲他这些年在前郭那边的悲惨遭遇。讲得那些心软的婶子大娘们眼泪汪汪的,霍大娘便趁机向大伙提出要给长生介绍对象的要求。
“这孩子都这么可怜了,你们总得让他落点儿好吧?”
何况,霍大娘还是个不差钱儿的。在提出让大伙帮霍长生介绍对象的要求后,就豪爽地拍着腰包说:“你们尽管介绍,只要姑娘好,彩礼好说!”
这些年来,小东山的老娘们们还没看见霍大娘如此大方过呢,看来这老霍媳妇为了儿子,也是豁出去了。
为了挣到那份媒人钱,很多爱钱的老娘们蠢蠢欲动起来,遥哪打听着漂亮姑娘,想给霍长生介绍……
……
一晃,初十了
这天早上,黑省边境地区
韩明秀睁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外面大亮的太阳,就知道自己又起来晚了。
幸亏现在不上班不上学的,不然她肯定得天天迟到。
不过,迟到也不赖她啊,她也想早点起来,可这些天来,她男人天天都折腾到十点多钟,早上去晨练前还要猴事她一遍,把她折腾得浑身酸痛,筋疲力尽的,她现在还能起来床就不错了,要是个身子娇弱的,估计都得一上午都起不来。
韩明秀坐起身,开始穿上衣裳。
霍建峰临走前已经把炉子烧得旺旺的了,屋里一点儿都不冷,她可以慢条斯理的穿衣裳,甚至不用穿棉衣,穿夹衣就可以。
穿好衣裳,她从炉子上提起水壶,倒出里面的热乎水,洗了脸刷完牙,就去厨房找吃的。
厨房的锅里,放着霍建峰从食堂给她买回来的小米粥,二合面大馒头和一小盆雪里红炖豆腐。
这些天来,霍建峰每天都早早起来,先生炉子,然后去食堂打饭,打完后小跑着带回来在家吃。
他吃饭的时候,通常韩明秀都还在睡着呢,他就把韩明秀的那份放在锅里温着,他吃完后再去部队训练去。
所以早上的时候,他们俩并不再一起吃,也正因为这样,韩明秀才有偷嘴吃的机会。
她每天都会把霍建峰给她打的饭菜收进空间里,然后再从空间里拿出自己想吃的东西来吃。
今天,她取出一屉“都一处”的烧卖,又用一个鸭子架煮了一个香喷喷的鸭子汤,煮好后,就连吃带喝起来。
啧,这种安安静静,与世无争的日子还挺美好了哩!
美美的吃完早饭,她就开始了今天的写作。
现在,她每天都日程就是这样的,早起洗漱吃饭,然后写作,等写累了就到外面的院子里去打一套拳,既可以舒活筋骨,又可以让自己的身体得到锻炼,还能顺便练习一下武艺。
韩明秀已经开始跟霍建峰学习武艺了,霍建峰根据她的体能特点,教了她一套迷踪拳,虽然才刚开始练,也还只练了个皮毛,但这迷踪拳可是老祖宗留下的拳法,只要她肯用心学,一定会有所造诣,成为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滴!
因为她家东边就没人了,西院白天时也没人,张赫去部队了,孙英梅去了部队食堂,所以,左邻右舍都没人,她就可以大大方方的练,不用怕给谁看见而不好意思了。
练完拳后,她还会回屋织会儿毛衣,先给她自己织,等她把自己的织完了,再给霍建锋织,织累了,就开始做午饭。
等霍建峰回来吃过午饭,他们就一起睡午觉,睡完午觉起来接着写,接着练拳,接着织毛衣……
循环往复,一直这样。
韩明秀一点儿都不觉得这样有啥不好的,她甚至还觉得每天这样很快乐,很充实。
这些天来,她尽量少去人多的地方,特别是女人多的地方,她更是脚步都不往那儿送。
因为她知道,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她不想惹事,就只好躲着了。【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请记住网址(https://Www.CangYuanTuShu.Com)】